快播案:庭審公開是多元解讀的基礎
- 發佈時間:2016-01-10 07:50:3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程余(學者)
快播案的庭審公開,無論是從庭審公開方式還是直播內容上説,都對很多“禁忌”作了較好處理。
對快播公司與四名被告人的庭審,在社會廣泛關注中成了一起大眾娛樂事件。這使得對事件的復述不再必要,旁觀者也自有其觀點。但除了事件本身外同樣值得注意的還有,這樣一起事件是如何跨越了物理的阻隔,全面呈現于社會視野之中的。
據新京報報道,1月7日、8日庭審當天,在海淀法院微網志,該案庭審視頻直播跟開庭、休庭同步進行,完整呈現了共五個階段的庭審原貌,總時長達到20多個小時。
誠然,這起案件的庭審引起了一些討論和爭議,為社會奉獻了很多“金句”,但這正是司法公開的價值所在。司法公開不僅是單向度的普法和教化,更是一個讓社會公眾接近司法,消除司法神秘性的交流過程,甚至是個“倒逼”式的問題解決方法。但是,由於時間、地理、設施等客觀條件的限制,能夠以旁觀者的角度親歷訴訟過程的人畢竟是少數。
也許我們關注某起案件,但就因為案件發生在千里之外而無法親眼見證,這何等遺憾。尤其是在網際網路技術高度發展的今天,與網際網路有關的訴訟可能在祖國任一地區發生,而這訴訟的結果卻可能與每一位網路用戶密切關聯。從本質上説,司法活動的進行依賴於國家財政的保障,依賴於納稅人繳納的稅金,司法活動是一種公共服務,也是一種公共産品,當然應當讓公眾檢驗其成果,分享其價值。將司法公開僅僅理解為允許一地一域的公民旁聽可能過於偏狹地理解了公開的內涵。從這一點上説,任何一項擴展司法公開可及性的探索與進步都應當得到鼓勵,海淀法院對快播案長時間、高透明的公開努力更不應是例外。
當然,司法公開也有限度,“公開”不等於“公審”。司法公開,意味著公眾可以依其興趣選擇“見”與“不見”,而非被強制性地禁錮在旁聽席上昏昏欲睡;意味著訴訟中的參加者,尤其是被告人的合法權利應當得到充分保障,而非使得公眾參與成為對他們的羞辱;意味著訴訟活動應當全程“線上”,而非可以任意中斷或扭曲。快播案的庭審公開,無論是從公開方式、庭審情況還是直播內容上説,對上述公開“禁忌”都進行了比較好的處理,這一點同樣值得以後的司法公開活動借鑒、參考。
如前所述,對快播案觀者會有自己的解讀,但不應忘記這種多元化的解讀正是以司法公開提供的素材為基礎。快播案的公開,應當成為對我國過往司法公開的一個總結點,同時也應當成為繼續強化司法公開的一個出發點。因此,對於海淀法院的公開舉措,我願意最大限度地給予肯定與支援,善意與理解。
願司法公開讓中國的司法活動更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