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設立轉貸應急週轉資金
- 發佈時間:2016-01-07 17:32:12 來源:重慶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重慶晚報訊 近日,為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預防其資金鏈斷裂風險,幫助這些企業及時獲得金融機構轉貸支援,經市政府同意,我市設立重慶市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週轉資金。該項目是相關部門為符合銀行信貸條件、還貸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按期還貸、續貸提供短期週轉資金,原則上最多可申請1000萬元。
市財政局和市中小企業局近日下發的《關於印發重慶市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週轉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透露,我市已成立由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和重慶銀監局5部門組成的重慶市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工作小組,由市中小企業局具體負責統籌協調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工作。
《通知》規定,凡在重慶市內依法設立,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經營狀況良好,具備本期貸款條件和後續還貸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的中小微企業,經合作銀行同意續借後,方可申請轉貸應急週轉資金。單筆轉貸應急週轉資金額度在合作銀行承諾續貸額度80%以內(即企業自籌不低於20%),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同等條件下,自籌金額多的企業優先使用。轉貸資金使用時間原則上控制在3個工作日以內,特殊情況下最長不超過5個工作日。
費用方面,使用在3個工作日內的,按實際使用時間和每天0.2‰計算收取資金使用費。超過3個工作日的,餘下時間按實際超出時間和每天0.4‰收取資金使用費。若5個工作日還不能完成續貸相關手續,銀行應將轉入的該筆轉貸應急週轉資金無條件退回轉貸應急週轉資金賬戶,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據悉,該辦法于2015年12月30日發佈,有效期2年。
重慶晚報記者 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