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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斷是“保險絲”還是“導火索”?

  • 發佈時間:2016-01-06 01:31:08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6年1月4日,中國股民又一次見證歷史,A股首次“熔斷”,史上第一次三點前休市。

  新年首個交易日兩市暴跌,A股熔斷機制正式啟動,兩次熔斷!跌幅觸及7%,暫停交易至收盤。4日當天是該機制生效的首個交易日,滬指跌近7%,創業板重挫逾8%。

  刷屏的各種段子與其説是調侃,不如説是股民的一把辛酸淚。

  這項醞釀于2015年“股災”,並於今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的新政,初衷是為了有效抑制股市的暴漲暴跌,但其實在討論之初就不乏反對聲音,認為會加劇恐慌,不適應中國國情,而此次,更有人將新年首日暴跌歸結為熔斷機制。

  熔斷機制到底是個啥?它是否暴跌“元兇”?

   新年首個交易日兩次熔斷

  1月4日早上兩市開盤後就開始下跌,小幅調整後再次跳水,兩市狂瀉不止,到了下午約1點13分,滬深300指數跌5.05%,觸發了A股史上的首次熔斷,按照規則,三家交易所暫停交易15分鐘。

  15分鐘後,恢復交易,A股出現恐慌性下跌,不到5分鐘,滬深300指數的跌幅6.98%,A股觸發了第二次熔斷,根據規則,A股暫停交易至收市。

  所謂熔斷機制,是指對某一合約在達到漲跌停板之前,設置一個熔斷價格,也就是使合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內只能在這一價格範圍內交易的機制。

  由於這種情況和保險絲在電流過量時會熔斷、而令電器受到保護相類似,故稱之為熔斷機制。簡單理解來説,這個熔斷機制,就是對相關指數設定了一定的價格波動閾值,當價格突破閾值時,在一定時間內就停止交易。

  熔斷機制起源於美國,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設立的一種保護機制。除美國外,法國、日本、新加坡等國也都採用了熔斷機制。根據美國證交會的規定,當標普指數在短時間內下跌幅度達到7%時,美國所有證券市場交易均將暫停15分鐘,但對於美股交易時段以外的股指期貨交易,標準略有不同。

  除針對大盤的熔斷機制外,美國證交會對個股還設有“限制價格波動上下限”的機制,即如在15秒內價格漲跌幅度超過5%,將暫停這只股票交易5分鐘,但開盤價與收盤價、價格不超過3美元的個股價格波動空間可放寬至10%。

  在國外交易所,熔斷機制有兩種表現形式,分別是“熔而斷”與“熔而不斷”。前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中斷點後,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停止交易;後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中斷點後,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仍可繼續交易,但報價限制在熔中斷點之內。

  新加坡交易所2014年2月開始在證券市場實行的熔斷機制就屬於後者。根據規定,當上述證券潛在交易價格較參考價格(指至少5分鐘前的最後成交價)相差10%時,便會觸發熔斷機制,繼而實施5分鐘的“冷靜期”。“冷靜期”內股票仍可繼續交易,但價格波動範圍限制在10%的波動區間內。

  2015年9月7日,經中國證監會同意,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發佈公告擬在保留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2015年12月4日,上證所、深交所、中金所發佈指數熔斷相關規定,並於2016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熔斷是暴跌“元兇”?

  新年第一個交易日觸發熔斷,熔斷機制因此被“狂批”。到底是熔斷觸發了恐慌,還是恐慌觸發了熔斷?

  “如果沒有熔斷,今天很可能已經走出深V,提前休市,抄底資金進不來,阻斷了流動性,加劇了恐慌。”“從4日A股運作情況來看,消息面並不存在直接導致市場大幅下跌的重大利空或傳言,首次熔斷的15分鐘‘冷靜期’後,市場恐慌情緒反而出現加劇爆發的情形。”持這種觀點的人不在少數。

  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理財研究部總監桂浩明對媒體表示,假設期貨未設有熔斷機制,那麼持有套利頭寸的投資者在現貨下跌時完全不用擔心,因為有期貨對衝系統性風險後,持倉風險並不大。然而,在現貨、期貨因行情異動而同時熔斷後,現貨持有者會擔心熔斷機制生效後,持倉賣不出去後的風險,因此被迫拋售股票,進而引發市場新一輪下跌。

  但分析師葉檀認為,市場本就恐慌,沒有熔斷也會下跌,就像去年年中沒有熔斷也有千股跌停一樣。她分析,人民幣匯率大幅貶值走低、貨幣政策沒有寬鬆跡象等是導致“開門黑”的主要原因。

  桂浩明表示,熔斷機制只是一種金融工具,它本身是中性的,不會助長助跌。在國外,只有在烏龍指等極端行情下才會起作用。而國外最初引入熔斷機制的原因之一是因為程式化交易以及高頻交易的興起。在傳統交易方式中,一次交易只能買賣一種證券,而程式化交易則可以同時買賣所有證券。程式化交易按照設置好的交易模型和規則,由電腦瞬間完成組合交易指令和自動下單,因而在電腦出錯的情況下,容易在短時間産生鉅額買單或賣單,進而又引發其他投資者跟風,從而造成惡性迴圈。對於類似交易出錯的情況,熔斷機制是有作用的。

  市場需調整適應過程

  “熔斷沒有錯,但熔斷的技術手段有可能失誤。A股市場非理性嚴重,較小的閾值可能容易加劇波動。”有分析人士認為。

  中金公司數據認為,滬深300指數11年來有105次盤中波動超過5%,33次超過7%,佔交易日總數比例分別為4.0%及1.2%,觸碰跌幅閾值的次數明顯高於漲幅閾值。波動多發生在市場牛熊風格明顯時段,在震蕩行情下發生的概率較低。滬深300指數觸碰跌幅閾值的次數明顯高於漲幅閾值,碰觸跌幅5%/7%的次數分別為69/22次,碰觸漲幅5%/7%的次數分別為36/11次。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熔斷機制存在進一步完善的空間,如由於技術系統的差異,目前滬深交易所在實施熔斷産品範圍、相關業務影響等方面略有不同。“像指數熔斷期間投資者能否申報或撤銷申報的問題,上交所規定指數熔斷于15:00前結束的,熔斷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指數熔斷持續至15:00結束的,熔斷期間僅接受撤銷申報,不接受其他申報。而深交所規定指數熔斷期間,投資者均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該人士分析,同處於境內市場,卻採取不同的措施,明顯不利於投資者操作。他建議,滬深交易所在實施熔斷産品範圍、相關業務影響等方面應該實行相同的制度,以方便投資者。

  “從1月4日市場情況看,熔斷機制發揮了一定的冷靜期作用,對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積極意義。引入指數熔斷機制是一項全新的制度,在我國還沒有經驗,市場對新的規則有一個逐步調整適應的過程。”1月5日,證監會發言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熔斷機制對穩定股市具有重要作用,其主要功能是為市場提供“冷靜期”,避免或減少大幅波動情況下的匆忙決策,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抑製程序化交易的助漲助跌效應;為應對技術或操作風險提供應急處置時間。

  發言人表示,從境外經驗看,熔斷機制的完善不是一步到位的,也沒有統一的做法,需要在實踐中逐步探索、積累經驗、動態調整。將根據熔斷機制實際運作情況,不斷完善相關機制。

  1月5日,滬深兩市“劇震”,以微跌收盤。市場正在調整適應新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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