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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A股明年實施熔斷機制 觸發閾值即暫停交易

  • 發佈時間:2015-12-04 19:1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12月4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4日在北京表示,經證監會同意,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當天正式發佈指數熔斷相關規定,該制度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新規,熔斷機制下,當滬深300指數日內漲跌幅達到一定閾值時,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暫停交易;同時,股指期貨所有産品亦同步暫停交易(包括滬深300、中證500和上證50股指期貨)。

  鄧舸認為,中國資本市場是“新興加轉軌”的市場,投資者以中小散戶為主,市場波動較大,引入指數熔斷機制,為市場在大幅波動時提供“冷靜期”,有助於市場穩定,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

  新規設置了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熔斷。與9月份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新規將觸發5%暫停交易30分鐘縮短至15分鐘,相應地將14:30及之後觸發5%暫停交易至收市,改為自14:45始;但“全天任何時段觸發7%熔斷閾值的,暫停交易至收市”的要點則保持不變。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調整主要是考慮到境內市場在尾盤階段出現大幅波動的情況較多,規定14:45及之後觸發5%熔斷閾值暫停交易至收市有助於防範尾市異動風險;其次,當滬深300指數上漲或下跌達到7%時,往往意味著市場可能面臨極端系統性風險,因此需要給市場更多冷靜時間。從境外市場看,美國、南韓等市場均設有觸發最高一檔熔斷閾值暫停至收市的安排,目的是為了防範系統性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市場人士認為,在維持現行漲跌停板制度不變情況下,實施指數熔斷的必要性不大,建議放寬或取消個股漲跌幅限制並引入個股熔斷。

  對此,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認為,從今年股市異常波動的情況看,漲跌停板制度在極端情況下不足以發揮穩定市場的作用,引入指數熔斷機制的必要性顯得比較突出。此外,漲跌停板制度是中國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安排,放寬或取消漲跌幅限制度會影響結算風險管理制度、杠桿類業務風控措施、市場監察指標等現行制度安排,對投資者的交易習慣影響也比較大,短期內難以實施。

  鄧舸表示,指數熔斷機制對於中國市場是一項新的制度安排,也是一項新的探索實踐,目前的方案綜合考慮了規則複雜度、可操作性、市場習慣和相關業務處理等綜合因素,爭取立足中國國情,借鑒國際經驗,取得較好的市場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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