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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 發佈時間:2016-01-04 21:31:00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許輝月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12月30日,成都雙流機場T1航廈國際出發區比平日更為熱鬧,成都海關雙流機場海關副關長程民正在向市民及記者介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海關驗核手續流程、退稅商品海關監管等有關情況,位於國際出發區的離境退稅代理點從元旦起將正式開展相關工作。2016年1月起,離境退稅政策將在四川落地實施。

  程民介紹説,按照《財政部關於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海關總署關於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業務海關監管規定的公告》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有關規定,四川連同福建、天津等六個省市將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作為該批次中唯一一個西部內陸省市,這對於四川破除區位劣勢、提升城市影響力及成都國際知名度和美譽度、促進旅遊經濟、扶持民族品牌意義重大,未來將吸引更多境外旅客到成都旅遊消費,進一步增強雙流空港的人流聚集量。“離境退稅”是指對境外旅客在退稅定點商店購買的隨身攜帶出境的退稅物品按規定退稅。離境退稅政策適用於在中國大陸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其基本流程包括:購物申請退稅、海關驗核確認、代理機構退稅和集中退稅結算四個環節。並要滿足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定點商店購買退稅物品金額達到人民幣500元,按規定填寫“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等條件要求。

  在成都將有成都紅旗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等33戶首批參與離境退稅的商店,覆蓋了主要購物商圈、交通樞紐,並在雙流機場T1航廈國際出發區設立境外旅客離境退稅代理點。依照海關總署《關於規範海關對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業務的監管工作的公告》,境外遊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向海關申報並接受海關監管,其中退稅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稅商店購買且符合退稅條件的個人物品,但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稅商店銷售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物品等。

  2015年前11個月已經有52萬多人次外籍旅客通過成都機場出入境,出境購物需求十分旺盛,可見進境免稅市場空間很大。目前美國、日本、南韓、加拿大、巴西、新加坡等已經建立離境退稅的體制。去年5月國務院提出適度增設口岸進境免稅店,擴大免稅品種,適度提高免稅購物額,方便消費者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國外産品,引導消費回流。目前,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年出入境客流量已經突破400萬人次大關,去年12月又開通了直飛巴黎的航線,成都航空口岸已開通國際、地區航線85條。四川作為(這次獲批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六省市中唯一一個西部省市,與四川省加速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擴大對外開放及成都打造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密不可分,也將成為扶持成都特色商品走向世界的有效途徑,助力成都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大都市,提升四川旅遊産業的國際化水準,促進四川的對外開放。

  (許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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