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試點徵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
- 發佈時間:2015-12-31 15:32:05 來源:合肥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省物價局昨日消息,省物價局近日會同省財政廳、省環保廳制定了安徽省石油化工、包裝印刷等試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徵收標準,即每污染當量1.20元,該標準從2015年四季度開始執行。據了解,我省在中部六省中最先出臺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徵收標準。
為鼓勵企業主動減排,約束企業超標超量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將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對企業超標超量排放的,加倍徵收排污費;對企業排放濃度值低於規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減半徵收排污費。
(費清 本報記者 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