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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大咖議新規

  • 發佈時間:2015-12-29 14:57:01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深圳特區報記者 鄭安之

  在P2P面臨行業大洗牌的2015年,相關管理規定也陸續出臺,其中業內非常重視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昨日由國務院法制辦網站發佈,趕上了2015年的尾巴。在2016年即將到來之際,P2P業內大咖們紛紛發聲,熱議新規,除了對管理層行動果斷的稱讚外,有從業者建議,P2P平臺的準入門檻可以更加從嚴。

  ●備案登記贏得掌聲一片

  不出意料的是,昨日頒布的《辦法》再次界定了網貸內涵,明確了適用範圍及網貸活動基本原則,重申了P2P平臺作為資訊仲介的法律地位,此外,平臺還需向註冊地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你我貸創始人嚴定貴認為,《辦法》所採取的備案制度屬於事後備案,可以減少事前行政審批。其著眼點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高了可操作性。並且,對於未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能根據《辦法》所進行的評估管理和分類結果公示,嚴定貴提出此舉將促進網貸機構規範整改,約束其經營行為,防範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e路同心COO閆梓也表示,《辦法》強調“事中事後監管”、“市場自律為主,行業監管為輔”,鼓勵了行業的發展。

  至於“資訊仲介”的定義,拍拍貸CEO張俊並不感到意外,他認為相關措施包括將平臺自有資金和用戶資金的隔離,也就是和商業銀行直接進行存管,負面清單管理等,都已在監管和從業者層面達成了共識。

  ●資訊披露得以繼續完善

  《辦法》中對資訊披露制度的要求較為詳細,業內認為這是《辦法》中不可忽視的一大亮點。“除了融資項目資訊,平臺已撮合未到期項目的資訊也要求披露,對平臺撮合完成交易的存量及新增資産都有監控,資産品質變化可得到動態監控。這對於平臺來説,真正做到了在陽光下起舞。”閆梓對此大加讚賞。

  “目前業內P2P平臺披露的資訊主要集中在兩大類別。一是企業自身運營狀況的資訊披露,例如向投資者公佈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相關資訊,平臺的合作機構以及資金託管機構資訊;二是具體網際網路借貸項目的資訊披露,包括投資者具體的投資項目、資金流向用途、借款方資質、還款能力等。”嚴定貴認為,新規正好切合了目前P2P平臺資訊披露的痛點,非常“接地氣”。

  ●小平臺生存空間存疑

  新規將會導致行業洗牌加劇?部分業內人士對此表示了肯定。展望2016年,張俊提出網路借貸行業將走上規範發展之路,規範化發展、合規的優勢平臺將得到進一步發展,同時大量制度套利者、無風控能力的平臺將退出市場。“雖然條例裏沒有設置之前曾多次被提到的5000萬實繳資本金的要求,但是要求必須和商業銀行直接開展用戶資金存管的門檻實際上更高。因為銀行對存管業務方的選擇還是很謹慎的,這也意味著小平臺未來生存空間不大。”張俊説道。

  而對於《辦法》未來可能作出的進一步細化,閆梓則給出了自己的建議,“此次的監管細則徵求意見稿較為寬鬆,而對P2P平臺的資質如註冊資本、實到資本等均未做明確要求,準入門檻可以更加從嚴,更加明確。對於銀行資金存管,如何落實,如何監管,仍需細化。例如對存管銀行資格是否有認定,不同存管銀行對合作P2P的門檻是否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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