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中國出臺網貸監管細則 利好民間金融規範發展
- 發佈時間:2015-12-29 14:55:1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王曉潔 楊毅沉)中國的民間金融迎來了具有歷史性意義的一刻。中國多部委28日聯合公佈網路借貸(P2P)行業的監管細則,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意味著,P2P行業經歷多年“野蠻生長”後,終於步入“有規可循”的發展階段。
這一細則全稱為《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由中國銀監會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等部門共同研究起草。
辦法明確了銀監會作為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網貸業務活動進行制度監管,同時劃出了12個P2P行業不得涉足的禁區,包括不得虛構項目、不得承諾保本保息、不得出售理財産品等。辦法要求P2P的資金必須由銀行託管,併為行業清理整頓安排了18個月過渡期。
“監管細則給行業指出了明確的規範目標和發展路徑,為P2P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也為規範、整改留下了足夠時間。”P2P研究機構“網貸之家”首席執行官石鵬峰表示。
在中國,P2P行業近年來備受關注。12月18日,中國線上P2P平臺“宜人貸”在紐交所上市,成為“中國P2P海外上市第一股”。
P2P源自西方“個人向個人借貸”概念,旨在利用網路技術直接對接資金的供需雙方,有利於盤活民間金融。然而,在中國,行業長期處於“無門檻、無規則、無監管”的狀態。
今年11月,P2P累計交易金額達到1.23萬億,接近中國一家城市商業銀行的總資産規模。然而,也有不少P2P平臺,出現跑路、停業等問題。
中國的監管部門早已意識到P2P規範發展的必要性。今年7月,央行、銀監會等十部委聯合頒布《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有關P2P的監管思路。12月28日頒布的監管辦法,意味著行業發展從此有了具體的行業規範,步入了有規可循的軌道。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細則的落地,必將對行業造成衝擊。18個月緩衝期內,不少P2P平臺都將不得不對業務進行調整,本已競爭激烈的行業將面臨新一輪洗牌。
網際網路金融研究機構“零壹財經”CEO柏亮表示,監管細則列出的12項禁止業務,許多平臺其實都有所涉及。比如,細則要求P2P不得設立資金池,然而在業內,設立資金池是通行做法,也就是將不同期限、類型的債券混在一起後,再切分成各種各樣的産品推出。
“監管細則還要求P2P平臺不能出售理財産品,可是現在許多平臺都在銷售理財産品,甚至把綜合的財富管理業務作為發展方向,在平臺上賣基金,以後這樣的方法行不通了。”柏亮表示。
監管細則還規定,P2P平臺只能做資訊仲介,不得保本保息、向出借人提供擔保,然而P2P研究機構棕櫚樹CEO洪自華表示,很多平臺都在充當“信用仲介”,向出借人、也就是投資者,提供擔保。
“監管細則的徵求意見稿促使P2P回歸業務的本源,真正支援實體經濟的發展,而不是以P2P的名義做違法的事。在細則的指導下,行業的規範發展值得期待。”石鵬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