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皮書:中國上市企業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處弱能級
- 發佈時間:2015-12-27 07:18: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12月21日,《中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報告(2015)》藍皮書(以下簡稱“藍皮書”)發佈。據報告統計,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平均得分37.19,領先於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但總體而言,我國上市企業的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仍處於弱能級水準。
得分整體處於“弱能級”
藍皮書由中國企業管理研究會社會責任專業委員會和北京融智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所共同研究編寫。
在對滬深300家上市公司和能源、金融等15個重點行業內市值最大的50家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能力建設水準進行樣本分析後,藍皮書從社會責任理念與戰略、社會責任推進管理、經濟價值創造能力、社會價值創造能力、環境價值創造能力以及合規透明度運營6個維度,對這些上市企業進行了系統評價。
據此,藍皮書最終得出了中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指數和結論:按百分制計算,我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平均得分僅為35.43分,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能力建設水準嚴重堪憂。
從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的6個維度來看,不同維度之間的得分差異較大。滬深300家上市公司的“經濟價值創造能力”維度平均得分61.86分,“社會責任推進管理”維度平均得分僅有9.38分,兩者相差超過50分。
由此,藍皮書報告認為,我國上市公司普遍表現出“經濟價值創造能力突出,社會責任推進管理不足”的特點。這反映了我國當前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階段性特點——創造經濟價值是企業考慮的首要方面,社會責任仍停留在理念認識層面,缺乏切實有效的制度建設和管理推進。
另外,藍皮書也對滬深300家上市公司的“環境價值創造能力”作了分析評價,發現平均得分只有22.07分,得分超過60分的公司僅有上海電氣1家,其餘299家公司的得分均低於60分,近70%的上市公司得分低於30分,這表明上市公司環境管理能力和綠色運營水準都亟待提升。
藍皮書編著者之一、北京融智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所所長王曉光表示,每個企業都需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但實際上,大多數企業還沒有樹立起社會責任的理念,更沒有與企業本身的管理創新和環保治污等工作結合起來。
王曉光認為,企業所處的行業環境對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能力建設有很大影響。房地産、汽車、紡織服裝、食品等行業需要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受公眾矚目,會面臨更大社會責任壓力。而能源、金融等行業主要針對企業客戶提供服務,不用承受太多的社會壓力,因而得分比較高。
上市國企的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較高
關於企業社會責任議題,這份藍皮書報告還有一個結論:上市國企的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比非國有控股企業更高。
在藍皮書分析調查的滬深300家上市公司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有201家,佔比67%,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有99家,佔比33%。統計顯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平均得分37.9分,而非國有控股企業的得分31.85分。這表明,國有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提供公共服務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藍皮書顯示,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排名前10位的企業有:中國遠洋、海南航空、中國聯通、兗州煤業、東方航空、中國交建、中國石化、南方航空、中國神華和上港集團,幾乎全都是國有控股企業。
在藍皮書中,記者發現在金融、建築、運輸、醫療保健等領域,國有控股上市企業的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水準領先於非國有控股上市企業民營企業。在這些行業內,國有企業也佔據著更為重要的市場地位。但在電子資訊製造、紡織服裝等領域,這樣的差異並不明顯。
不過,無論國有控股還是非國有控股企業,其平均得分都處於“弱能級”水準。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得分超過60分的上市公司只有12家,房地産、機械、汽車、電子資訊製造、紡織服裝、化工、食品、醫療保健、公用事業和電氣設備等10個行業的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得分全部低於60分。
為何上市國企的社會責任能力成熟度較高?這是否説明國有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處於更為領先地位?
藍皮書指出,這主要是由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國有産權屬性使得社會和利益相關方對其履行社會責任有更高的期望與要求,而國家與地方層面不斷出臺的促進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制度規範也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形成約束,提供指引。
11月19~20日,在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會議上,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王文斌提出,“十三五”時期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要形成“三個一批”:形成一批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較為完善的優秀企業,形成一批引領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優秀企業,形成一批模範履行社會責任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優秀企業。
為實現上述目標,王文斌要求中央企業立足戰略高度,切實謀劃好“十三五”社會責任工作;突出責任融入,進一步提升企業運營水準;加強溝通交流,增強企業運營透明度;重視海外履責,做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典範;持續改進提升,夯實社會責任管理工作基礎。
中國社會科學院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鐘宏武表示,在國資委等國有企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下,國有企業內部金字塔式的管理體系將形成社會責任建設的良性傳導機制,整齊劃一地推動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的管理體系建設。
從1.0到2.0再到3.0
在國資委提出明確要求後,如何激發國企承擔和履行社會責任的內生動力尤為重要。
王曉光表示,國有企業,尤其是央企在履行社會責任時,應當把國資委等監管部門的要求當作一種外界輔助,而不是唯一動力。“關鍵是國企要激發出完善社會責任建設的內生動力,否則效果會打折扣,這也是企業發展的內在要求。”
那麼,如何激發國企承擔和履行社會責任的內生動力?
在鐘宏武看來,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分層概念:1.0階段,企業社會責任體現為提供好的産品和服務,並且保護環境,關懷員工;2.0階段,企業社會責任體現為企業的慈善和公益行為;3.0階段,企業社會責任體現為向社會公開、主動地披露資訊,增加企業透明度,滿足公眾知情權。
鐘宏武認為,國有企業承擔更多的公眾期望和社會責任,理論上應該有立體化視角,從1.0到2.0再到3.0應該齊頭並進,三者不可偏廢。但在現實中,國企履行社會責任時又往往存在各種不如意的地方,比如在能耗、環保、員工關懷等方面,做得還遠遠不夠。
在他看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在1.0階段仍存在著假冒偽劣、産品品質不過關、污染環境等問題;在2.0階段對公益慈善事業投入大,但管理水準跟不上;隨著資訊技術的發展和公眾對資訊需求的增加,3.0階段的資訊公開應當成為以後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新方向。
他舉了一個例子,以往,國有企業的資訊披露是一種被動機制,而且主要面向工商局、稅務局、環保局等監管機構彙報和披露資訊,並沒有對社會公開。在3.0階段,國有企業有必要對全社會公開披露更多資訊,尤其是生産經營活動對空氣污染等公共議題造成的影響。
“遺憾的是,很多企業尚未走到這一步,資訊公開和透明有一定問題。”
鐘宏武建議企業負責人,尤其是國企領導者應該真正重視企業社會責任工作,在具體實踐中以身作則。王曉光建議,國有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工作中,應當嘗試和重視年輕人的參與。“他們熟悉現代傳播方式,更有活力和創造力,比其他群體更有動力和優勢來做企業社會責任工作。”
他希望年輕人能成為企業和社會責任之間的橋梁,增加企業的活力和創造性,傳遞社會對企業的壓力與希望。“既發揮活力,又傳達壓力,一推一拉之間,形成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內生動力,實現社會責任和企業盈利之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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