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調查組認 定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 災害是一起生産安全事故
- 發佈時間:2015-12-26 05:59:5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深圳12月25日電 記者楊陽騰報道: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此次滑坡災害是一起受納場渣土堆填體的滑動,不是山體滑坡,不屬於自然地質災害,是一起生産安全事故。根據《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成立由安全監管總局牽頭的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擔任組長,立即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記者今天從深圳滑坡事故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救援現場仍有少量不穩定滑坡風險,現場同時有二類、三類危險化學品需要探明和處置。
深圳市住建局局長楊勝軍介紹,事故發生後,住建部門對山體進行24小時監測,安排技術力量對山體的穩定性再次進行專家評估,發現山上的山體有三處地方還存在少量不穩定的山體滑坡,正在組織機械清除。
“這些清除作業的人風險比較高,但組織的這批技術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的水準經過了我們的認真評估。”楊勝軍表示,現場還設立預警哨等預警機制,一旦山體繼續往下滑坡,“會有一套信號能組織現場救援人員在第一時間撤離”。
事故救援期間,深圳不時下起陣雨,現場較為泥濘。楊勝軍説,根據氣象部門天氣預報,救援現場還做了防水、排水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
深圳市光明新區安監局局長李健男在發佈會上通報,當地市、區兩級安監部門已對受災區域內危險化學品進行排查,受災範圍內沒有危險化學品生産、儲存、經營企業,有10家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企業。
李健男説,經核查,現場無爆炸品和劇毒品,有第二類危險化學品,包括氧氣、氮氣、二氧化碳、氬氣、乙炔,和第三類危險化學品即易燃液體,包括汽油、白電油、天那水、酒精、清洗劑、稀釋劑、油漆。根據核查情況,已對危險化學品儲存位置進行標示,對現場施工單位進行了技術要求。
“危化品處置方面,一是對可能存在危化品的建築物和區域加強監測,通過雷達、人工等探測手段,探明危險化學品的具體位置,謹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二是對探明存在危險化學品的區域,施工作業前安排專家在現場監測環境變化,向救援人員講解救援安全事項,安排消防人員做好監護和應急處置。三是對挖掘出的危險化學品,先由危化專家進行辨識,再由專業機構處理,及時運走。”他説。
李健男還表示,事故發生後,深圳市環保救援隊及危化救援隊對危化品進行跟蹤監測,截至目前沒有發現超標和水污染、氣污染情況。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