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發文規範險資舉牌上市公司
- 發佈時間:2015-12-24 14:29:27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年底A股突現險資舉牌潮,引發了萬科與寶能係的“萬寶之爭”。23日,中國保監會發佈關於印發《保險公司資金運用資訊披露準則第3號:舉牌上市公司股票》的通知,稱為規範保險公司舉牌上市公司股票的資訊披露行為,防範投資風險。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資訊披露準則第1號為2014年5月發佈的“關聯交易”,第2號為2015年4月發佈的“風險責任人”。新的第3號資訊披露準則此時發佈,可謂針對近日險資兇猛的舉牌潮。
具體來看,該準則共計八條,對保險機構披露舉牌資訊進行了三方面的重點規範。
一是列明披露的情形,要求保險公司舉牌上市公司股票,應按照要求進行披露。
二是明確披露內容,除披露相關股票名稱、代碼、公告日期、交易日期等基本資訊外,還應披露資金來源、投資比例、管理方式等資訊。
三是規範披露方式。明確披露的時間和要求,增強操作規範性。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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