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發文鼓勵社會資本建停車場 經營者可自主定價
- 發佈時間:2015-12-22 08:21:1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三部委發文鼓勵社會資本建停車場 經營者可自主定價
新京報訊(記者郭超)停車收費有了新的國家政策。昨天,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等三部委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社會資本全額投資新建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標準,可由經營者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自主制定。
此外,《意見》提出各地停車收費要逐漸形成市場定價機制,鼓勵各地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的停車服務差別收費,抑制不合理停車需求。
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建停車設施
昨日印發的《意見》指出,堅持市場取向,依法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管理範圍,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停車設施。
此次《意見》最突破的一點是,明確了社會全額投資建設停車場或停車設施的定價機制。此前,由於社會資本投入的停車場還要受制于政府定價,資本收回難度大,影響了社會資本建停車設施的熱情。
而《意見》提出,社會資本全額投資新建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標準,可由經營者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自主制定。
對納入政府定價管理範圍的停車設施服務,要綜合考慮停車設施等級、地理位置、服務條件、供求關係及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收費標準。同時要求,在哪收費、定價多少、收費依據等資訊通過政府網站公佈,這也進一步使收費主體以及定價機制透明,接受社會監督。
新能源車可以享受適當優惠
《意見》同時也對差別化停車收費做了更明確的要求。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抑制不合理停車需求,緩解城市交通擁堵。
劃分不同區域主要考慮道路路網分佈、公共交通發展水準、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可實行較高收費,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區域可實行低收費。對城市週邊的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停車設施服務,應當實行低收費。
同一區域停車設施,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對交通場站等場所及周邊配套停車設施服務,鼓勵推行超過一定停放時間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
此外,要根據不同車型佔用停車資源的差別,合理確定停放服務收費標準。鼓勵對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收費給予適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