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註冊制授權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 發佈時間:2015-12-21 14:46:0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趙曉輝)《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21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草案規定了授權事項、實施期限和相關配套要求三方面的內容。在授權事項中,草案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開發行,調整適用證券法關於股票公開發行核準的有關規定,實行註冊制度,具體事項由國務院做出安排,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根據草案,授權決定的實施期限為兩年,自授權決定實施之日起算。授權決定實施期間,國務院要加強對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證監會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並認真總結經驗,及時提出修改完善證券法有關規定的建議。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落實“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任務,涉及證券法相關制度的調整。證券法修訂草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鋻於對證券法的全面修改涉及資本市場法律制度的頂層設計,目前國務院有關部門正在針對前一時期證券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研究在證券法修改中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需要一個過程。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股票發行註冊制,沒有實踐經驗,需要在探索中逐步完善相關制度,將實踐證明可行的納入證券法修訂草案。據此,以授權決定的方式實施此項改革,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