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機制保障
- 發佈時間:2015-12-21 07: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目前正處於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亟鬚髮現並培育新經濟增長點。應當看到,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高速發展,我國個性化、多樣化消費需求漸成主流,傳統産業的投資需求相對飽和、供過於求的矛盾凸顯,出口的低成本比較優勢逐漸消退,生産要素的規模驅動力減弱,資源環境約束正在加強,以投資拉動、外貿導向、消耗資源為特徵的發展方式已難以為繼,經濟進入“新常態”,經濟發展面臨速度轉換、結構調整、動力轉換的複雜局面,經濟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勢在必行。
創新能夠形成創造性的生産,構成新的供給,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不斷提高勞動生産率,可為突破資源要素瓶頸提供有利契機。創新驅動並不是對投資拉動、出口帶動、要素推動的全盤否定,而是要通過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不斷提高投資的拉動效應、出口的帶動效應、要素的推動效應,發揮創新驅動的原動力作用。
邁向創新驅動發展道路離不開相應的體制機制安排,合理的體制機制設計可構築良好的經濟環境,為企業激發創新提供保障,進而將直接影響創新驅動與經濟轉型升級的最終績效。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機制保障,可從兩個層面推進:一個層面是通過政府的頂層設計,用政府層面的制度創新、政策創新和工作創新去推動企業層面的科技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從而營造人盡其才、財盡其流、物盡其用的制度環境,形成人人創新、萬眾創新的局面,這是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關鍵;另一個層面是,必須推動企業管理制度創新,從而實現管理變革和價值驅動,使之真正鼓勵創新行為,成為適應市場競爭和具有社會責任的經濟主體。
因此,應從政府和企業兩個層面出發,打通科技和經濟轉化的通道,堅決清除影響科技創新能力提高的制度障礙,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有效保障。具體而言,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完善財政金融支援制度。從世界各國的經濟史來看,每一次大規模的技術創新活動實際上都是依託有力的財政金融支援制度發展起來的。首先,應創新財政支援方式,加大財政科技的投入力度,強化政府對關鍵技術的支援力度,通過設立專項引導基金、落實政府採購政策以及稅收優惠政策等多種方式,調整財政投入結構,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其次,應推進科技金融創新,建立和完善政策性金融與開發性金融體系,設立服務於技術密集性産業發展的特定融資機構,完善産業投融資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範企業及金融機構的投融資行為,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融資支援,鼓勵金融機構支援企業技術創新的貸款模式、産品和服務,引導更多社會資本進入創新領域。此外,應健全和完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資本市場具備融資功能、配置功能、産權功能以及創新推動功能。應完善主機板市場以及場外交易市場的制度,以金融創新支撐技術創新。最後,應建立新型科技創新投融資平臺,為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企業提供多樣化的投融資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原則下,創新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規律和特點的新型科技金融産品、組織機構和服務模式。
第二,完善“産學研”協同創新制度。協同創新是指創新資源和要素有效匯聚,通過突破創新主體間的壁壘,充分釋放彼此間“人才、資本、資訊、技術”等創新要素活力而實現深度合作。現階段,我國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還不突出,高校及科研院所所呈現出的技術資源優勢越來越明顯,部分具備經濟效益的創新成果由於技術轉移機制不健全未能轉化為現實生産力。因此要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和高校科研體制改革,推動建立産學研合作機制。應圍繞産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完善資金鏈,突出企業在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積極創造有利條件,例如構建産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引導成立技術戰略聯盟,從而營造開放協同高效的創新生態,打通企業、政府、高校、科研、金融機構之間的壁壘,形成權責清晰、優勢互補、利益共用、風險共擔的協同創新局面。
第三,建立健全智慧財産權制度。智慧財産權是一種利益機制,是對人們在發明創造及其應用過程中的利益關係加以確認和保護,是創新和市場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有效的智慧財産權制度是保障創新者經濟效益的基礎,可激勵創新、防止侵權、促進競爭,保證充足的創造發明供應市場,刺激可持續而廣泛的經濟增長。建立健全智慧財産權制度,可增強技術創新的內生動力。首先,要加強智慧財産權的保護,探索建立智慧財産權法院,這是對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支撐。其次,要加大力度激勵專利的實施和轉化,提高專利的“含金量”。最後,要建立利益共用、風險共擔的智慧財産權利益機制。完善國有技術類無形資産的相關管理政策,合理確定技術持有單位和技術成果完成人之間的權益分配。
第四,推動企業管理制度創新。走創新驅動發展之路,要著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提高企業研發投入的積極性,可使企業創新能力得到增強,從而為産業升級和結構調整提供了有力支撐。推動企業管理制度創新,是釋放企業創新動力和能力的必經之路。首先,創新人才選擇制度,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勵機制,營造一個有利於人才競爭與流動的環境,從而有利於人的創造力的發揮和利用。其次,創新企業分配製度,利益分配向科技創新人員傾斜。應當強化技術參與分配的力度,最大限度地調動科技人員創業和創新的積極性。最後,建立和健全技術儲備制度,包括在主産品系列下的持續擴展與儲備,其他與主産品系列相關或非相關産品的研發、追蹤與儲備,以此提高企業持續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趙彥普 劉 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