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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相機線下銷售暗含貓膩

  • 發佈時間:2015-12-18 09:31:45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首席記者 江海

  想買數位相機,卻只能買“套餐”而無法單買相機。最近很多福州市民在實體店選購數位單眼相機時發現,部分商家將其捆綁銷售,在報價時只報“套餐價”而不報單品價。

  鏡頭屏加液晶屏賣300元網上只要50元

  由於準備在春節期間赴雪梨旅遊,市民陳女士打算購買一台相機。本來很簡單的事情,陳女士卻發現沒有那麼簡單。“買這款相機前,我在電子市場找了好幾家數位店。問價的時候我發現不少商家的報價都不是單獨的相機價,而是包含相機包、液晶保護貼膜、記憶體卡、讀卡器等配件産品的總報價,無法提供每樣産品的單價。”陳女士説,她發現如果堅持詢問相機的單獨報價,商家往往會報一個比總報價更高的價格。

  商家一再表示,“套餐”的總價格比這些商品的零賣價格要便宜很多。“他們説,“金剛保護屏”是7層玻璃做的,即使相機跌在地上,液晶屏都不會碎,而鏡頭的保護屏不但能防灰塵還能防紫外線。在零賣的情況下,這樣的保護屏一塊就要150元,鏡頭屏加液晶屏一共是300元,而‘套餐’內的價格合起來只要100多元。”陳女士説。

  陳女士最終下單購買了“套餐”,回家後,她拿出保護屏的宣傳紙,在網上搜索了一下,結果讓她很吃驚。“這兩樣東西在網路上同品牌最低的價格只要50元。”相機銷售向賣車看齊靠配件賺錢

  “現在大家都像賣車一樣賣相機。你在4S店買了車子,業務員還會鼓動你貼膜或是裝真皮坐椅。和賣車一樣,其實賣相機賺的錢不多,但和配件打包後,利潤就大大提高了,少則賺幾十元,多則好幾百元。”福州電子市場裏不少商戶告訴記者,現在數位産品的價格都是透明的,消費者只要上網一查,基本可以做到心中有數。於是,商家往往不敢抬高相機的價格,賣數位相機不賺錢,要賺也是微利,利潤主要靠配件和附件銷售。數位相機貼膜、鏡頭保護蓋、三角支架等,都成了商家新的利潤點。這也是商家在消費者買了相機後熱情推銷配件的一個重要原因。

  商家這麼做,不少消費者不滿意,但在法律上並沒有過錯。福建中美律師事務所的林律師表示,商家只要盡到告知義務就沒有問題,不算價格欺詐。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只能靠多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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