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除鞍山鋼鐵集團公司化工總廠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2-17 17:29:38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遼寧省環境保護廳:
按照我部《關於2014年環境保護部掛牌督辦環境違法案件的通知》(環辦〔2014〕63號)要求,你廳督促鞍山鋼鐵集團公司化工總廠積極開展整治,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掛牌督辦申請。我部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對案件的整改情況進行核查。目前,鞍山鋼鐵集團公司化工總廠的整治基本達到督辦要求。
經研究,現決定對鞍山鋼鐵集團公司化工總廠環境違法案件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督查,督促鞍山鋼鐵集團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加強環境管理,遵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正常運作污染治理設施,保證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12月14日
抄送:鞍山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