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首個商家因售賣電子煙油被控違反毒藥法令
- 發佈時間:2015-12-17 13:4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2月17日電據外媒17日報道,馬來西亞吉蘭丹州一名電子煙商家因非法售賣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油,被控違反毒藥法令,成為馬國首個被控的電子煙商家。
據悉,被告日前在丹州哥打峇魯法庭面控時不認罪,獲准以2000令吉保外候審,案件定於明年1月14日過堂。
被告是27歲的莫哈末阿扎哈,控狀指他于11月5日晚上,在丹州一夜市非法售賣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油而遭警方取締,警方從其攤檔中搜獲多瓶518毫升的電子煙油,而一般電子煙油是以30毫升出售。
被告因為非法擁有這些電子煙油,抵觸1952年毒藥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多一年或罰款3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丹州將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售電子煙
根據衛生部在上個月發出的指示,只有合法註冊的藥劑行和藥劑師,才能售賣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油。尼古丁是C級毒藥,只能由持牌藥行和註冊醫師以藥物出售。
此外,丹州政府16日宣佈,將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商家銷售電子煙,並下令所有店家即日起,在兩周內將相關商品下架。
丹州是繼柔佛州後,第二個宣佈禁止售賣電子煙的州屬。
馬國內閣曾議決不查禁電子煙,引起各方爭議,衛生部長蘇巴馬廉較後表示,該部正在研究是否制訂新法令禁止電子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