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交易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主任:雙十二加速電商發展,2020年電商規模將超越傳統市場
- 發佈時間:2015-12-14 11:5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4日訊 (記者 佘穎) 剛剛過去的雙十二吸引了2800萬人參與,為線下實體店增加1950萬新會員,線下商家當天平均客流增長超過100%。但是在電子商務交易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主任、清華大學教授柴躍廷看來,這場線下的狂歡卻是電商的勝利,將會加快電子商務的發展,到2020年左右電子商務規模將超越傳統市場規模,逐步成為流通、消費的主流。
雙十二隻會加速實體店向電商轉型
“雙十二隻會加速實體店向電商轉型。” 柴躍廷表示,電商崛起已是現實。根據電子商務交易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的監測,今年全國雙十一的銷售額是1200億元,其中有35%左右是刷單或面臨退貨,有效交易額約為800多億元。今年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有可能達到30萬億元,800億元正好接近我國單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根據目前的技術與經濟條件判斷,2015年左右將是電子商務發展的轉捩點,因為具有徹底的、成熟的網路意識和網路文化的90後新生代將步入經濟社會各領域,整個社會的網路生産經營與消費氛圍基本形成,電子商務將由快速發展轉為高速發展。
根據現在的規模和發展速度,他預測2020年左右將是電子商務發展的攻堅點,基於網路的無形市場規模將接近傳統的有形市場規模,電子商務規模將超越傳統市場規模,逐步成為流通、消費的主流。
“以雙十二為代表的電子商務推廣活動中,實體店和電商當然都是受益者,但是從長期來看,電商獲得了新客戶、培養了使用習慣,獲益更大。” 柴躍廷認為,二者的合作很可能加速融合轉型,使電子商務反超實體經濟的時代提前到來。
有可能出現結構性失業與再就業
柴躍廷表示,現在正處於實體經濟向電子商務轉型期的過渡階段,老年群體習慣電子支付也好,超市利用大數據了解商品情況也好,都只是融合的表現。他將融合的最終結果定義為轉型,而不是並存。
“未來除了交通、家政、餐飲、旅遊、教育、健康等領域,在大多數商貿流通領域,網購會取代零售,” 柴躍廷説,“例如超市會被提貨點取代,就像自選超市和購物中心取代有銷售櫃檯的百貨店一樣。”
在此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結構性失業與再就業,也就是説實體經濟會出現急劇萎縮,從業人員面臨短期失業,需要轉型進入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因此,現在應該規範發展實體經濟,推動其有序轉型。
今年6月,記者曾經採訪過義烏商貿城,雖然還有一些商鋪在營業,但主要承擔貨物展示功能,大規模的交易已經轉戰網路。同樣在今年,記者在雲南保山等地看到當地引進的義烏商貿城,更是人可羅雀,連招商都有一定困難。
柴躍廷特別提醒,各地政府一定要合理培育實體經濟,不要再大規模發展那些即將被電商取代的實體店,埋下轉型的隱患。
監管思路必須調整,網際網路再大大不過法網
現在網際網路上假貨橫行,形象不佳,糾紛不斷,維權困難。“網際網路不應成為法外之地,因為網際網路再大大不過法網。”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面對日益成為銷售主渠道的網際網路,相關部門也要調整思路,加強對電商的監管。
在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召開的市場監管專家委員會成立大會上,專家們毫不客氣地指出,作為流通領域秩序的主管部門,國家工商總局的監管思路、監管方式都已經落後。
例如,《工商總局關於加強商品交易市場規範管理的指導意見》中規定,市場開辦者應“審查申請進入市場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的經營主體資格,建立經營者檔案並定期核實更新”,該規定對於實體市場開辦者是適用的。因為全國最大的義烏小商品市場,也不過是幾萬家商戶,日客流量約20萬人次,登記可以實現,現有人手也能夠監管。
但《<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指引>的公告》規定“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應對進駐平臺的經營者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登記檔案並定期核實更新”,可能就不完全適用了。因為今天的大型網路交易平臺,十萬級、百萬級商戶是常態,要求平臺對每家商戶實現審查和核實更新,恐怕不現實。
現行的監管方式主要依靠工商部門的力量,主要通過舉報、專項行動等方式履行監管職能與義務。工商部門和各類市場主體之間基本上是“貓捉老鼠”的遊戲。與傳統市場相比,電子商務市場已經發生了本質變化,無邊界、異地經營、動態多變、虛擬化等是其基本特徵,使得工商部門對電子商務市場監管力不從心。
同時,面對海量交易,政府掌控能力不足。政府相關部門尚未採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採集、管理和維護電子商務市場中交易主體、交易客體、交易結果完整、準確、實時、動態的網路經濟資訊資源,即“家底不清”,依靠大型電商企業提供相關資訊,由於商業秘密等各種説辭,又非常困難。因此,無法進行適時、精準監管及相關的統計分析工作,難以制定與出臺針對性強的政策措施。
柴躍廷建議,應合理劃分政府與市場主體的責任與義務,相互配合,各司其職;充分發揮與調動社會各方力量,採取政府相關部門、企業、消費者共同參與,群防群控、社會共治的方式共同治理電子商務市場;並綜合多種途徑與手段精準發現與剷除一切現實和潛在的非法、違規、假冒、偽劣資訊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