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企用電每年最高可獎3000萬元
- 發佈時間:2015-12-17 09:31:39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朱毓松
本報訊 福州的工業企業有望獲得省政府的用電獎勵:符合條件的集團企業,每年最高可獲3000萬元。日前,省政府出臺的《關於促進全省工業經濟穩定增長若干措施》提出,我省將把電力直接交易重點向龍頭企業和高成長企業傾斜,逐步放寬準入條件,擴大電量規模。
我省將繼續實行調峰生産用電獎勵,對直供區省級製造業龍頭企業、高成長企業每日7:00~8:00和21:00~23:00的用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2元獎勵;對躉售縣省級製造業龍頭企業、高成長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工業增長點項目企業延長用電谷時段3小時為每日21:00至次日8:00,相應縮短用電平時段。上述用電獎勵單家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集團內企業合計不超過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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