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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壽分公司銷售誤導 兩直接責任人各被罰1萬

  • 發佈時間:2015-12-15 14: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5日訊 經大連保監局核查,富德生命人壽大連分公司2014年舉辦的兩場産品説明會存在銷售誤導違法行為,該分公司沙河口行銷服務部兩名工作人員作為兩場説明會主持人,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均被警告,並分別處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14年6月22日、7月23日富德生命人壽大連分公司舉辦的兩場産品説明會存在銷售誤導違法行為。張迪、陳立琴分別作為兩場産品説明會的主持人,對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同年12月10日,大連保監局以當面送達的方式第一次二人分別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作出警告,並分別罰款4萬元、2萬元。

  隨後,二每人平均在法定時限內提交了陳述申辯材料,請求減輕或免除處罰。

  張迪提出的申辯意見主要有,其擔任中山營業部負責人是公司臨時調動,並未完全履行相關職責,實際一直擔任沙河口行銷服務部組訓。二是認為主持産品説明會是執行生命人壽大連分公司的工作要求,主持詞內容係分公司培訓確定的,主持詞不涉及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相關的重要情況。三是在前期接受調查過程中説“産説會就是我們部門自己要開的”,是迫於公司及相關領導的壓力而作出的不實陳述。

  陳立琴申辯稱,産品説明會的內容係分公司組織培訓確定的,産品説明會的課件是分公司下發的,銷售誤導等違法行為的主要責任應由分公司承擔。

  對此,大連保監局于2015年9月22日以公告送達的方式第二次向二人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法定時限內二每人平均沒有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大連保監局決定對張迪、陳立琴作出警告,並分別處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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