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整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 發佈時間:2015-12-14 22:31:05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日前,甘肅出臺《甘肅省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方案》。《方案》指出,近年來,全省各級政府積極推進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産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整合建設,對於促進和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於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總體上處於發展初期,各地在建設運作和監督管理中暴露出不少突出問題:多數縣級交易市場分散設立、重復建設,市場資源不能共用;有些交易市場職能定位不準,運作不規範,公開性和透明度不夠,違法干預交易主體自主權;有些交易市場存在亂收費現象,市場主體負擔較重;評標專家管理不規範、培訓考核不到位、評標專家自由裁量權較大;缺乏貫穿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流程監管機制,信用記錄、失信懲戒等工作機制尚未建立,投訴舉報渠道不暢,違法違規處理不嚴,圍標串標現象時有發生;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和監督職責不清,監管缺位、越位和錯位現象不同程度存在。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加劇了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不利於激發市場活力,亟需通過創新體制機制加以解決。
整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産權交易、政府採購等交易市場,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有利於防止公共資源交易碎片化,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有利於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監管和公共服務水準;有利於促進公共資源交易陽光操作,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推進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建設。《方案》從四個方面著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法制化、規範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整合分散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産權交易、政府採購等交易平臺,在統一的平臺體系上實現資訊和資源共用,依法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高效規範運作。積極有序推進中央駐甘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公共資源交易納入統一平臺體系。民間投資的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是否進入統一平臺。
整合平臺層級,市級以上地方政府應整合建立本地區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資訊系統,整合全省分散的資訊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終端覆蓋市縣的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整合場所資源,整合利用現有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集中採購中心或其他交易場所,滿足交易評標(評審)活動、交易驗證以及有關現場業務辦理需要。整合專家資源,建立全省統一的綜合評標專家庫,推動實現專家資源及專家信用資訊全省範圍內互聯共用。完善管理規則,制定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管理細則,規範平臺運作、管理和監督。開展規則清理。推進資訊公開共用。強化服務功能。完善監管體制機制。轉變監督方式。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由政府推動建立,堅持公共服務職能定位,實施統一的制度規則、共用的資訊系統、規範透明的運作機制,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政監管部門等提供綜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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