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難忍受 法援幫解困
- 發佈時間:2015-12-14 12:19:04 來源:寧夏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白景輝)12月9日,已逐步過上正常生活的梁女士,專程到寧夏方和圓律師事務所向法援律師表謝意。
1986年6月25日,梁女士與被告登記結婚,兩人都是再婚。1992年,被告的二兒子與梁女士的二女兒登記結婚,本以為親上加親的事,卻成了梁女士夫妻感情破裂的導火索。2002年,被告的二兒子與梁女士的二女兒離婚,梁女士與被告之間的感情産生裂痕。此後,被告多次夥同4個兒子毆打、辱罵梁女士。今年6月27日,被告又因瑣事夥同二兒子、三兒子要打梁女士,梁女士無奈報警。但是,民警離開後,被告的兒子又施以拳腳,打壞了梁女士的眼鏡、假牙和項鍊等。7月19日,被告又打電話糾結幾個兒子、孫子對梁女士大肆辱罵、威脅,要其償還20多年的生活費、住房費。梁女士被迫離家出走,並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與被告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産。
受興慶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寧夏方和圓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超進行核實和調查取證後,提出了依法判令梁女士與被告離婚,分割雙方共有的房屋,賠償因毆打梁女士丟失的金耳環金項鍊等訴訟請求。
庭審中,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協議解除婚姻關係,被告支付梁女士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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