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6年起全部高校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
- 發佈時間:2015-12-12 10:39: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教育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做好2016屆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教育部提出,從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設置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對全體學生開發開設創新創業教育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
高校要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高校要對有創業意願的學生,開設創業指導及實訓類課程。對已經開展創業實踐的學生,開展企業經營管理類培訓。要廣泛舉辦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支援高校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舉辦創新創業講座論壇。高校還要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並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於表彰在創新創業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
為創新創業學生清障搭臺
高校要落實完善創新創業優惠政策。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政策落實力度,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減稅降費、創業培訓補貼等各項扶持政策,重點支援高校學生到新興産業領域創業。推動相關部門加快制定有利於網際網路創業的扶持政策。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要求,制訂本地本校創新創業學分轉換、實施彈性學制、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等具體措施,支援參與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為創新創業學生清障搭臺。
配齊配強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
各地各高校要配齊配強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聘請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擔任兼職教師,建立全國萬名優秀創新創業導師人才庫。要創新服務內容和方式,為準備創業的學生提供開業指導、創業培訓等服務,為正在創業的學生提供孵化基地、資金支援等服務。高校要建立校園創新創業導師微信群、QQ群等,發佈創業項目指南,實現高校學生創業時時有指導、處處有服務。要進一步完善高校學生創業服務網功能,為高校學生提供項目對接、産權交易、培訓實訓、政策宣傳等服務。
促進政法專業畢業生就業
各地要積極推進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促進政法專業畢業生就業。各地還要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國家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就業。要結合“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積極向沿海沿江沿線經濟帶輸送畢業生。要結合實施“中國製造2025”和“網際網路+”行動計劃,大力開拓就業崗位。
各地各高校要大力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金融保險、節能環保、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生産性服務業和旅遊休閒、健康養老、社會工作、文化體育等生活性服務業就業。要適應現代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和新農村建設需要,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研發和現代農業經營管理等領域就業。
年底前編制和發佈就業品質年度報告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在年底前編制和發佈就業品質年度報告,將創新創業相關情況以及有就業意願尚未就業畢業生、升學、暫不就業等內容納入就業品質報告,更加科學、客觀地反映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和特點。還要進一步完善學科專業預警、退出管理辦法,健全就業與招生計劃、人才培養、經費撥款、院校設置、專業調整的聯動機制,促進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