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創新理念推進京津冀協同創新
- 發佈時間:2015-12-12 05:48:5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津冀協同發展根本上靠創新驅動。以創新的理念破解京津冀協同創新中的障礙,既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的要求,也是京津冀協同創新推進中的關鍵問題。
京津冀協同創新的重要作用在於,既可以促進分工協作、優勢互補,減少技術研究中的“點狀化”低水準重復,實現科技資源市場化流動,放大創新的乘數效應,將科技資源聚焦到重點和戰略上;又可以消除行政壁壘,將原來分割的、隸屬不同區域的科技創新資源無縫對接,減少很多重復性建設的公共性、基礎性技術創新設施,産生明顯的優化效應;還可以形成帶動效應。以創新的理念,根據協同創新重點內容,搭建協同創新載體與平臺,構建協同創新推進機制,形成多種類型的協同創新模式,將各方有機連結起來,形成利益共同體,這是推進京津冀協同創新、建設創新共同體的關鍵。
根據京津冀協同創新內容,將創新分為以下幾種模式:
一、技術創新攻關類。主要協同內容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術創新的需求,充分發揮京津冀各方優勢,聯合進行重大技術攻關,包括産業、環境資源、社會發展等領域技術攻關。
可行模式包括:一是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從京津冀協同創新來看,通過大力發展聯接京津冀的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充分發揮京津冀企業、科研機構、大學等各自優勢,形成緊密型的技術創新共同體,提升技術創新能力。二是技術創新平臺。包括聯合建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等,聯合的主體可以是大學、科研機構、大型企業、仲介等。這種方式主要是針對破解産業發展中的技術瓶頸和共性技術,發揮各自的人才、産業、資訊等優勢,聯合共建各類載體與平臺,提升創新驅動發展能力。三是技術創新虛擬組織。一般由有技術需求的企業、産業集群、産業基地等發起成立,為了彌補自身技術創新能力不足,聯合相關研發機構、大學等,形成圍繞自身技術創新需求的、網路化虛擬型組織,採取“有事就聚合,無事就散開”的方式。這種創新組織成本較低,效率較高。
需要建立的協同機制主要有:一是設立跨區域技術協同創新聯繫機構,如科技創新聯席會議制度、重大科技攻關項目辦公室等,對聯盟、平臺運作中出現的問題、政府支援方向與政策等進行協商決策。二是對正式建立並開展相應技術創新協同項目給予創新專項資金支援。
二、科技成果轉化類。主要協同內容是針對北京科技創新資源豐富、知識創造能力強、科技成果眾多的特點,通過科技成果在津冀孵化、轉化和産業化,形成北京研發、周邊轉化的創新鏈與産業鏈,提高創新效率和産出效益。
可行模式包括:一是建立中關村合作園。主要優點是可以享受中關村創新優惠政策、建立創新資源流動機制等,通過其關聯影響、擴散效應、示範效應,促進産業轉型升級。二是科技園區。包括綜合性的科技城,也包括高新區和科技企業孵化器。目前已經開始建設的有天津的未來科技城、河北的白洋淀科技城,以及一批高新區。目前一方面存在著園區配套能力不高、承接能力不強等問題,也存在著北京科技成果和産業向周邊轉移的利益障礙。三是科技大市場。通過“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推動“政産學研金介用”等各類科技創新主體的全面、實時對接,産生協同效應,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效率。
需要建立的協同機制包括:一是建立分稅體制,如中關村海淀園秦皇島分園建立了“四四二”財稅機制,即中關村海淀園、秦皇島市和中關村海淀園秦皇島分園按照“四四二”的比例享有稅收權力。二是實現部分公共服務的一體化,包括工商註冊、電信服務、子女教育等保留在京,以解決科技成果轉化、産業轉移中的後顧之憂。三是建立三方科技成果定時、定點對接發佈制度,及時、高效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與産業化。
三、創新資源共用類。主要協同內容是科技創新技術基礎設施共建共用,包括京津冀區域的大型儀器設備共用、科技情報資源共用和創新人才共用等。
可行模式包括:一是建立京津冀大型儀器設備共用聯盟。將聯盟內的大型科學儀器由原來的“點對點”服務擴展到“點對面”,既可以提高現有大型儀器設備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還可以提升對企業創新發展、産業集群提升的支撐能力。二是建立京津冀科技情報資源共用聯盟。一方面可以優化配置和提高原有科技情報資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重復性購置,節約資金。三是建立京津冀科技專家資訊服務網。面向京津冀企業、市縣,以服務技術創新需求為重點,建立統一的科技專家資源服務資訊網路,在更大範圍優化配置人才資源,提升人才支撐創新發展的能力。
需要建立的協同機制包括:一是建立集公益性與市場化相結合的大型儀器設備、科技情報資源共用規則,形成穩定的服務於京津冀創新發展的統一網路化服務平臺。二是成立由三方和涉及相關部門(包括科技、質監、食品安監、文化、宣傳、出入境等)的聯席會議,及時解決在大型儀器設備共用、新科技情報資源共用、創新人才流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執筆:顏廷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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