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留學生綁架並虐待同胞案開庭 檢方提入獄“條件”
- 發佈時間:2015-12-11 07:49:00 來源:環球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地時間9日,美國洛杉磯波莫納高等法院開庭審理中國留學生綁架並虐待同胞案件。由爭風吃醋引發的此案在今年6月曾引發國內輿論熱議,多名被告因對兩名中國女留學生有扒光衣服拍照、用煙頭燙傷乳頭等施虐行為,面臨多項重罪指控。
據美國《僑報》9日報道,經過前8個月的初步交鋒,檢方和辯方均未做出讓步,於是這場官司當天正式開打。針對被告翟某、章某、楊某,檢方提出退讓條件——他們要分別入獄13年、6年和10年。如果被告不同意就交由陪審團裁定,一旦認定“酷刑折磨罪”成立,3人都面臨終身監禁的可能。此前國內媒體報道稱,法院起訴書內容顯示,上述3名被告行為嚴重觸犯美國刑法,共受到6項綁架指控、2項折磨虐待指控和4項人身侵害指控,累計12項罪名。
楊某的律師稱,如果3人都同意檢方的條件,就會很快結案;如果有兩人同意,檢方有可能同意單獨審理剩下的一個不接受條件的被告;如果3人都不接受檢方最後的條件,那只能等待陪審團的最後裁定。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教授高艷東10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述報道內容涉及到的是美國辯訴交易制度。二戰以後,美國犯罪率較高,但司法資源有限,一些大城市的檢察官開始用協議和交易的方式,以在應判刑期中減去部分刑罰換取被告的認罪答辯,這項制度後來被確定下來。如果被告人不願進行辯訴交易,檢方就會起訴。陪審團一旦裁定指控罪名成立,法官就會根據法律進行量刑,不會減輕。高艷東説,許多被告人在這種情況下面臨艱難選擇,不過有數據表明,目前美國聯邦和各州80%以上的案件是以辯訴交易結案的,許多人都選擇了認罪。
《僑報》稱,中國留學生綁架及施虐案的法官瑟納決定,檢方和辯方于2016年1月5日再次碰面,看看辯方是否願意接受檢方的13年、10年、6年的條件;1月21日再進行一次檢辯雙方的協調,雙方如果能達成妥協的話,就能夠結案;如果仍不能相互讓步,就將於1月25日進入陪審團程式。 【環球時報記者 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