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農村公路、農村飲水安全等項目進度滯後
- 發佈時間:2015-12-10 10:17: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2月10日電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今日表示,10月份,部分重大水利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公路、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存在進度滯後,以及虛報開工量、完工量或虛報建設任務等問題。
2015年10月,審計署繼續組織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和29個中央部門、7戶中央企業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重點審計了重大項目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及治理項目推進、簡政放權等政策落實、部分資金管理等情況,抽查了615個單位、492個項目,涉及中央資金1131.55億元。
審計署今日發佈了2015年10月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圍繞此次審計的相關情況,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主要負責人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以下為答問全文:
10月份跟蹤審計重點關注了哪些內容?
2015年10月,審計署繼續組織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和29個中央部門、7戶中央企業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情況的跟蹤審計,共抽查了615個單位、492個項目,涉及中央資金1131.55億元。本次重點審計了重大項目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項目推進、簡政放權等政策落實等情況。
在重大項目建設方面,主要關注了鐵路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完成情況;重大水利工程的開工情況;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公路、農村飲水安全等項目資金安排、項目進展以及開工、完工任務完成等方面的情況。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主要關注了一些污水處理廠和水污染防治項目進展緩慢的問題。在簡政放權方面,主要關注了關檢合作“三個一”(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統籌協調情況;有的單位依託部門資源或經營與部門履職相關業務收費等問題。
10月份跟蹤審計反映了重大建設項目建設方面的哪些問題?
促進重大建設項目加快推進,是跟蹤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10月份,重點審計了鐵路、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危房改造、農村公路、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等項目的推進情況。審計發現,一是12個鐵路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完成率低於10%,涉及年度投資計劃85.70億元;27個鐵路項目4377公里尚未投産。二是部分重大水利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公路、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存在進度滯後,以及虛報開工量、完工量或虛報建設任務等問題,如一些地區的部分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進展緩慢,有的還未開工;部分地區虛報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資完成額和解決飲水安全人數;一些2012年底以前開工建設的保障性住房由於未同步建設配套設施等無法交付使用、尚未分配入住;有的以前年度農村公路項目應開工未開工。三是其他一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展滯後等。
跟蹤審計在關注重大工程項目及重點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情況時,對已批復但未開工和建設滯後的項目,推動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對正在報批項目,重點揭示是否存在審批環節多、耗時長、效率低等突出問題,促進優化審批流程、加快審批進度。
10月份跟蹤審計反映了生態環境保護及治理方面的哪些問題?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審計署在監督檢查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時,始終關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重大項目推進和重點政策落實情況。10月份政策跟蹤審計中,突出反映了三江源生態保護綜合試驗區內污水處理工程、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進展緩慢,部分地區淘汰黃標車工作推進不理想等典型問題,促進相關地方政府和項目單位加快工作進度,發揮重點工程的帶動作用,推動節約集約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10月份跟蹤審計反映了簡政放權、資金管理等方面的哪些問題?
在簡政放權方面,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是:一些部門落實進出口通關服務便利化措施未完全到位;有些地方或單位存在依託部門資源、經營與部門履職相關業務收費,或轉嫁費用的問題;個別地區違規認定失業人員,使不符合條件單位享受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在資金管理方面,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是:有些主管部門未根據項目變化情況調整下達補助資金,造成閒置財政資金3247.5萬元;個別單位違規將應上繳財政的土地收益等8960.6萬元,用於職工住宅樓或辦公樓建設等問題。
審計署表示,審計反映上述問題後,有關地方政府和單位正在積極組織整改,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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