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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科技成果優先轉讓給學生創業企業

  • 發佈時間:2015-12-08 13:5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佘穎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8日訊(記者佘穎)教育部近日下發《關於做好2016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要通過合作、轉讓、許可等方式,向高校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

  《通知》將著力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和自主創業工作作為促進學生創業就業的首要任務。提出從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設置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對全體學生開發開設創新創業教育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

  對有創業意願的學生,開設創業指導及實訓類課程。對已經開展創業實踐的學生,開展企業經營管理類培訓。要廣泛舉辦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支援高校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舉辦創新創業講座論壇。高校要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並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於表彰在創新創業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

  目前全國各地、各級政府出臺的扶持大學生創業政策已經相當完善,因此《通知》把重點放在落實完善創新創業優惠政策,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政策落實力度,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減稅降費、創業培訓補貼等各項扶持政策,重點支援高校學生到新興産業領域創業。推動相關部門加快制定有利於網際網路創業的扶持政策。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要求,制訂本地本校創新創業學分轉換、實施彈性學制、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等具體措施,支援參與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為創新創業學生清障搭臺。

  同時,《通知》要求加大創新創業場地建設和資金投入。各地各高校要建設和利用好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等創新創業平臺。高校實驗室、實驗設備等各類資源,原則上向全體在校學生開放。高校要通過合作、轉讓、許可等方式,向高校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要通過學校自設、校外合作、風險投資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扶持高校學生創新創業。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援大學生創業活動。

  為提升創新創業服務水準,《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配齊配強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聘請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擔任兼職教師,建立全國萬名優秀創新創業導師人才庫。要創新服務內容和方式,為準備創業的學生提供開業指導、創業培訓等服務,為正在創業的學生提供孵化基地、資金支援等服務。高校要建立校園創新創業導師微信群、QQ群等,發佈創業項目指南,實現高校學生創業時時有指導、處處有服務。要進一步完善高校學生創業服務網功能,為高校學生提供項目對接、産權交易、培訓實訓、政策宣傳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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