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解讀發審新政
- 發佈時間:2015-12-08 13:29:23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證監會在11月27日的例行發佈會上公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發行審核權力運作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進一步完善了“條件明確、標準清晰、程式規範、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全程留痕、監督有效”的發行審核權力運作機制。針對市場反映的審核進度不透明問題,《意見》指出將建立限時辦理和督辦制度,對各審核環節提出明確時限要求。
申萬宏源對此解讀稱,新政的審核週期基本要半年,而之前在較為順暢的年份基本上也需1年左右時間。針對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新股上市最快75天完成審核,申萬宏源表示那“是錯誤的”。
“相較于之前,審核速度的確是提速了、週期縮短了。” 中國經濟網記者見到的申萬宏源解讀報告寫道,“按照新規定,假設有兩輪反饋,從受理材料到發審會召開基本上要6個月:45天+1月+20天+1個月+20天+1-2周+10天。”
該券商詳細列出了發行審核的流程和週期的演算法:第一個環節(45天):從受理到召開反饋會不超過45天;第二個環節(假設是兩輪反饋:1月+20天+1個月+20天,差不多3個半月):從發行人落實完畢反饋意見後到召開初審會不超過20天;第三個環節(1-2周):初審會到發審會告知函,這個時間在新規定給中沒給出時間期限,一般情況下1-2周,當然這是對初審會結果沒有太多需要説明或解釋的情況下;第四個環節(10天):從發出發審會告知函到召開發審會不超過10天。實際操作上來講,初審會召開了,發審會的召開就沒有太多障礙了,從經驗來看一般是1周之內召開,所以這邊給的10天是充足的;第五個環節:核準拿批文,這次新規定裏面沒有對此給出時間週期,目前證監會對此卡的比較緊。
該機構補充稱上述的一切流程,都是在正常審核狀態下(因政策原因停發或調整的除外),所以不排除有窗口指導或是政策調整的可能;同時初審會到發審會通知函以及發批文,這兩段時間期限沒有給出,這對於調整二級市場的股票供給留下餘地。
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稱,制定《意見》的主要目的,是為在發行審核權力運作過程中有效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一步強化自我約束,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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