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騙術”屢屢得手,哪些人容易“中招”?
- 發佈時間:2015-12-07 17:46: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2月7日電(記者吳雨、李延霞、姜琳)臨近年末,“圈錢”“跑路”等事件又處高發期。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文,要求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為何一些騙錢“老圈套”總有人來“買單”?如何在這個全民投資理財時代,讓百姓不傷心、不破財,這要求監管者多操心,金融機構多上心,投資者多留心。
老“騙術”為何仍為患社會?
互助模式、月息30%?近期,一家名為“MMM”的金融互助社區以簡單的操作、高額的回報令不少人趨之若鶩。而這種只靠發展下線維持運轉的模式,已在國外行騙多年,“轉戰”我國後卻仍然騙得“風生水起”。
其實,不論是金融傳銷、非法“原始股”,還是“存單變保單”、理財“飛單”,這些理財“騙術”相關部門都屢次提醒、媒體頻繁曝光,但為何仍能得手?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與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表示,在銀行存款利率越來越低的背景下,百姓緊盯高收益、追求財富保值增值無可厚非,但這也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以高於銀行幾倍的利率吸引投資人上鉤。
與此同時,居民收入的不斷提高催生了大量的理財需求,一大批新型的理財機構和創新的理財産品涌現出來,讓投資人眼花繚亂。社科院金融所財富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增武認為:“不少騙子張口閉口‘資本運作’,讓投資人覺得‘高深莫測’,沒弄明白就稀裏糊塗投資了。而一些金融産品説明書也過於複雜,普通投資者難以理解,基本依靠銷售人員的介紹和推薦。”
此外,監管和法規不健全。P2P的管理細則遲遲沒有出臺,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存在監管空白,“0元註冊”的投資公司騙到錢就“跑路”……諸多因素都讓這些騙子有機可乘。
哪些人容易“中招”?
騙子也是有“眼光”的。記者梳理一些投資理財案件發現,有幾類人“中招”比較集中。
缺乏金融知識的老年人。廣州市越秀區法院6月連續審理了兩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案值達2億多元,受害者大部分是老年人。老年人省吃儉用有了些余錢,但絕大多數又缺乏金融知識,獲取資訊的渠道相對封閉,容易輕信他人。
愛貪小便宜的人。一些理財投資公司門面裝修得“高大上”,但理財服務卻很“接地氣”,常在超市門口擺攤設點,根據客戶投資金額不同,贈送糧油、水壺、毛毯等“小恩小惠”,利用一些投資者愛貪小便宜的心理,誘其上鉤。
“見高就追”,對風險認知不足的人。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認為,面對紛繁複雜的金融産品,一些投資者盲目追求高收益,對風險判斷不足。“投資者應根據個人理財水準投資,首先要關注投資的安全性,其次才是收益率。”曾剛提醒。
抱著僥倖心理的人。像“MMM金融互助社區”這樣的騙局早已“臭名昭著”,一些投資人可能明白這是“龐氏騙局”,但仍抱著僥倖心理,只要自己不是“最後一棒”,就可能“一夜暴富”,因此就拼命拉“墊背”的。
多方“用心”讓“騙術”無處遁形
一旦“騙術”得呈,追討難度就相當大,騙子抓到了錢沒了,投資人甚至血本無歸。因此,百姓在投資理財時,如何既守住錢袋子又保值增值,還真得多學多看,擦亮雙眼。
不過,面對當前投資理財市場的亂象,業內人士也很擔憂。“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指導意見已經有了,但行業細則卻遲遲不配套,不法分子仍有機可乘。”線上理財平臺網利寶董事長趙潤龍説。
“誰批准,誰監管,不能等到風險暴露才開始彌補。”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認為,隨著大量金融産品跨界融合,金融機構混業經營逐漸超出分業監管範圍,對現有的金融監管體制形成挑戰,監管必須與時俱進、完善協調機制,減少交叉空白領域。
“目前我國在金融領域還沒有專門針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要加快制定。”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愛君説。
國務院辦公廳在11月印發了《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研究探索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特別立法。
李愛君表示,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應體現在實際操作層面,廣泛推進金融消費者教育,培育消費者的基礎金融知識和正確的理財觀念。“還需要打破投資理財市場上廣泛存在的‘剛性兌付’,讓投資者增強防範意識,進一步關注理財産品風險的變化,做到合理配置資金。而收益與風險真實掛鉤,才是對金融消費者最直觀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