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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突擊還房貸,劃不划算?

  • 發佈時間:2015-12-04 08:31:41  來源:海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陳怡

  年關將至,不少“房奴”因為年底開支項目多,不得不提前考慮如何減輕房貸壓力。近日金融週刊就有讀者致電詢問:年底單位會發年終獎,這一筆錢可否用來提前還房貸?

  海南日報商業週刊記者帶著讀者疑問,採訪了交通銀行海南省分行小企業金融部高級市場推廣經理許慶午。許慶午表示,國家近期一直在降息、降準,逐步增加貨幣流動性。在“雙降”背景下,如果供房者是年輕人,不建議其提前還貸,可響應國家“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的號召,拿出部分資金嘗試用於有一定風險的投資創業項目或其他投資,如股票、基金等,這些理財操作可以增加社會閱歷為個人今後的發展積累經歷;如果供房者是中老年人,則可以考慮提前還貸,或是做一些利率高於貸款利率且穩健為主的理財産品。

  案例

  還款超過10年不著急提前還

  在提前還房貸的問題上,許慶午還建議要算一筆經濟賬。步入中年的海口市民吳先生有50萬元的住房按揭貸款,期限20年,等額本息方式還款,根據現行貸款年利率4.9%(為方便計算保持不變),已經還款10年,貸款剩下的尾款不多,加上他手上有一筆積蓄,很想提前還貸減少利息支出。

  許慶午分析,吳先生這筆住房貸款20年本息共計約78.5萬元,其中利息28.5萬元。在還款的前10年中,歸還本息39.3萬元,其中利息支出20.2萬元;而後10年同樣歸還本息39.3萬元,其中利息支出僅為8.3萬元。

  由此可以看出歸還房貸利息支出主要在前10年,佔總利息71%,後10年的利息支出只佔總利息29%,也就是説這筆貸款的後10年還貸主要是還本金,再考慮到10年的通貨膨脹因素,此時提前還貸會大幅降低貸款資金的使用性價比。因此,如果有其他的投資理財渠道,對吳先生這筆還款超過10年的房貸,不建議提前還款。建議

  兩種情況先把錢投資

  按職業來劃分,如果供房者是企業擁有人,此類銀行客戶如有銀行貸款不建議提前還貸,主要是企業自身發展需要資金,而之前從銀行取得的貸款其資金成本非常低,與其提前還貸不如將資金投入自身企業的資金需求獲取更高的投資回報。

  如果供房者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此類人群擁有較高的知識和豐富社會閱歷,有較多的投資、理財渠道,其投資理財收益遠遠超過了其貸款的成本,故沒有提前還貸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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