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發佈報告提出"先養老並軌、後延遲退休"改革方案
- 發佈時間:2015-12-03 07:3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12月2日訊 (記者韓秉志)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今天在北京發佈《人口與勞動綠皮書:中國人口與勞動問題報告No.16》,報告提出了“先養老並軌、後延遲退休”的改革路徑。
方案指出,首先實現養老金制度並軌,將退休年齡歸為兩類: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年齡和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年齡。其次,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改革方案分兩步走。第一步:2017年完成養老金制度並軌時,取消女幹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區別,將職工養老保險的女性退休年齡統一規定為55歲。第二步: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1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直至2045年同時達到65歲。再次,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從2033年開始每3年延遲1歲,直至2045年最終完成。
“報告中設計的逐步延遲退休年齡方案原則主要有三點:一是並軌前行,二是漸進實施,三是彈性機制。”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車偉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介紹説,2014年我國已實現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並軌。按照方案設想,最遲應在2017年實現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
在張車偉看來,人口老齡化和我國人口預期壽命延長等形勢變化是延遲退休年齡的最直接原因。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2.12億人。過去一年間,全國老年人口增加了1000多萬人。預計到2020年,我國老年人口數量將達到2.6億人,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加劇。此外,鋻於我國退休年齡規定始於新中國成立初期,幾十年來我國人口預期壽命發生巨大變化。人口預期壽命的大幅延長,意味著過去偏低的法定退休年齡已經不合時宜。
為尊重人們對退休年齡的選擇權,張車偉建議,進行退休年齡改革後應引入彈性機制,可考慮以法定退休年齡為基準,規定人們可提前或延遲5年退休。
“在退休年齡改革中引入彈性機制,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參保人的工作年限可以由自己決定,但退休養老金待遇應與退休年齡掛鉤。如果低於法定退休年齡,養老金標准將比按照法定退休有所下降;如果高於法定退休年齡退休,養老金標準可適當提高。這樣可以確保不同年齡退休者之間的公平,有利於引導人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退休。”張車偉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