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急救體系不能“腸梗阻”
- 發佈時間:2015-12-03 03:32:37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週視點
儘管“南航乘客急救事件”已經過去一段時間,相關部門也已經做了道歉,但對航空醫療乃至中國整個急救體系的反思,或許才剛剛開始。
在人們普遍的認知中,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突發疾病,公共交通部門理應以最快速度開啟“綠色通道”,盡最大努力救護患病乘客。然而,在一篇題為《南航CZ6101生死間,一個記者有話想對你們説》的帖子中,網友張先生發文稱,自己在南航航班上突發腸梗阻,但飛機落地後近50分鐘艙門才打開。更讓人唏噓的是,急救醫生和南航人員不是先救人,而是為誰抬乘客出艙發生爭吵,最後張先生只好自己一個人忍劇痛走下飛機,爬上救護車。
帖子一經發出,網路微信大戰立刻展開。有人認為,南航挺冤的,因為飛機落地能不能開門不是它能做主的;也有人指出,機上有急症病患,機組就應該及時通知塔臺爭取早開艙門,特事特辦;還有人感覺,作者太矯情,既然最後問題解決了,沒必要太斤斤計較,畢竟任何一方都有情不得已的地方。
涉事的南航、地面急救人員招致網友“口誅筆伐”也是情理之中。然而,沸沸颺颺過後我們還需冷靜思考:譴責不是目的,指責不能解決問題,以這個事件去讓各方厘清責任、去反思如何步調一致的處理類似突發事件更為重要。
筆者認為,在科學技術和管理技術、社會應急系統早已基本完善的今天,飛機上的病人急救送院應該不是一個很尖端的難題,處理的結果竟然是這樣,“應急預案”在現實中的磕磕絆絆的確出人意料。
生命至上,是各行各業從業者的基本道德意識。人命關天,容不得馬虎,更由不得推諉。各方要想步調一致必須權責明確、無縫銜接。航行中遇到乘客患急症,空天各方應該各擔何責,啟動什麼樣的處置流程,這是步調一致的大前提。
關於急救,國家有明確規範。去年,國家衛計委出臺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已明確規定:“搬運、護送患者”被定為醫療救護員的職責;而航空公司與旅客屬於合同契約關係,對於旅客在航空運輸過程中發生疾病,承運人應採取積極必要的救護措施,這在《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中也有明確規定。既然都有救助乘客的義務,卻還為“抬不抬、誰來抬”而推諉,可見急救流程還需進一步細化。
此次航空醫療急救事件出現“腸梗阻”,歸根結底,還是相關部門對個體生命的態度有問題。生命是社會最寶貴的財産,我們制定各種規則、章程、流程,歸根結底就是為了守衛生命的尊嚴和安全,而不是走向相反。如果在生命需要救助時,大家還拿著各自的規定説事,甚至拿制度流程當幌子,給不作為、推諉卸責找藉口,豈不是已經離制度的初衷太遠了嗎?
筆者認為,要打通應急救援機制的“腸梗阻”,相關部門該啟動追責就追責,該完善機制流程就進一步完善,加強各方之間的溝通和銜接。制度的不足亟須解決,但整個航空醫療急救體系更應該跟上。誰出錯就追究誰的責任,當然這個責任不一定是法律責任,有可能是內部的紀律規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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