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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生死的院前急救——三問“有償搬抬病人”服務

  • 發佈時間:2015-11-30 14:44:16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李亞紅、烏夢達、梁天韻)一篇“我差點死在了北京機場”的網帖,披露了患者在飛機上患病前後的一系列蹊蹺遭遇,也引發了公眾對當前急救環節相關問題的強烈關注。

  就在近日,北京市有關方面對新華社記者證實,北京市擬出臺相關條例,鼓勵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利用社會力量,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有償”擔架搬抬服務。

  所謂院前急救,就是從救護出車接診患者送至醫院的這階段救治過程。

  有償擔架搬抬引發多方爭議和諸多擔憂:抬擔架收費究竟是否合理?收費標準如何劃定?病危患者是否會落入被“敲竹杠”的陷阱?

  抬擔架也收錢:急救機構“掉錢眼兒裏”了?

  由於無人願意抬擔架,“我差點死在了北京機場”網帖中的患者忍著劇痛自己爬上救護車。有人認為,出現這一幕的原因在於急救人員與航空公司責任歸屬不清,進而出現扯皮。

  據悉,擔架搬抬服務規範是正在審議中的《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修改二稿)》中的新增加條款。北京市發改委、財政局稱,擔架搬抬不屬於應由政府定價的基本醫療服務範疇,擔架搬抬收費的性質屬於經營服務性收費,應當由服務提供主體根據市場需求定價並提供有償服務。

  目前,北京有120和999兩套院前急救體系。除少數急救車配有擔架員外,大部分急救車的人員配備,除司機外僅有一名醫生和一名護士。

  記者在北京急救中心採訪了解到,目前每天北京急救中心調度平臺的電話呼入量是6000多次,受理量約1200次,派出急救車的數量900次左右。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劉紅梅説,派出去的900車次,到現場後進行醫學處置(醫療救治)的不足30%,“在30%的醫療救治率中,危重病人不到一半,急救資源被浪費得太嚴重了。”

  記者了解到,北京急救中心每出一趟車的平均直接成本接近1500元,包括醫生、護士和司機人力成本;機動車油耗、保險和維修;車上配備醫療設備折舊等。然而,每出一趟車平均收費是180元。院前急救機構認為,這些急救資源如果用來搬抬、轉運病人,顯然是資源浪費,而且可能導致真正需要急救的人得不到及時救治。

  支援收費的觀點是,考慮到北京現在老年病患增多等,搬抬病人的情況增加,對有需要者提供擔架搬抬服務,並收取費用有一定必要性。

  不過,反對者認為,對危急重症病人,幫忙抬個擔架也要付錢,急救機構掉錢眼裏了吧?記者在醫院採訪時,有患者表示,“救護車本來就是收費的,抬病人應該是自然而然的事兒,我要是還能走找你急救車幹嘛,打車也能去醫院啊”。

  搬抬收費:不收不行?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急救約等於救護車和搬抬服務。”劉紅梅説,實際上,院前急救服務主要不應該是解決搬抬和運輸問題,院前急救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對危急重症患者及時進行醫療處置,因為急救車上配備的是醫生、護士。如果急救資源被浪費,就可能導致真正需要急救的人無法得到及時救治。

  急救專家認為,北京擬出臺條例中提出院前急救有償搬抬,可能就是因為急救資源僅僅被用來搬抬病人的情況太多了。然而,有人提出,“治療急救醫療資源浪費,不能靠收費,畢竟這是人命關天的事兒”。

  劉紅梅説,院前急救如果不分類、不控制的話,院前急救資源永遠無法滿足人們的需要。院前急救立法,需要解決的問題是,急救電話能打通,來救患者的人能救命,並且能夠把患者安全轉運到醫院。

  北京市人大法制辦主任李小娟介紹,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院前醫療急救不屬於基本公共衛生保障範圍。叫一輛救護車,只有車上進行醫療急救的費用走醫保,叫車的費用政府不管,那麼擔架搬抬也走市場機制,不在現行基本公共衛生保障之中。

  一些人大代表也對收費依據提出更多疑問。北京市人大財經委主任王琪説,在已有收取的救護車里程費、出診費、藥物設備費之外,擔架搬運還要額外收費的原因是什麼?是為了彌補政府財政不足還是其他原因,應當明確説清楚。

  收費容易:問題是該怎麼收?

  王琪表示,擔架搬抬服務是否應該收費、怎麼收費,首先應界定擔架搬抬服務的性質。院前醫療急救功能定位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務職能”,同時又鼓勵社會參與。為什麼要讓社會參與,必要性在哪,怎麼參與,現在缺少明確的規定。如果擔架搬抬屬於基本服務,則應該主要由政府出資來做。

  記者採訪中,不少市民對行政部門提出的抬擔架屬於經營服務項目持有異議,一位市民表示:是不是政府把本來一個服務的幾個步驟硬生拆分?他調侃反問,急救人員到患者家裏後,若患者躺倒在床上,幫患者下床要不要收“下床費”?給抬著的病人打開車門上車是否要收“開門費、關門費”?一旦規定了“擔架費”,因為患者體重不同、樓層高低不同,急救人員會不會“挾擔架而要高價”?

  北京市發改委、財政局表示,如果收費通過,將制定收費規範,監督天價收費。

  而一些急救專家指出,除了一刀切的收費,更好的解決急救資源浪費的辦法也許是分類分層。劉紅梅介紹,比如在台灣,對於急救和非緊急救助是分開的。非緊急救助要用急救車,不僅要付費,而且要付高額的費用。真正是屬於急救的,應該是政府保障。

  一位急救專家表示,即使將來急救搬抬病人要收費也要分類,對於命在垂危的病人,急救人員既要對他採取急救措施,又要將患者安全轉送到醫院,不應該再收取搬抬費。對於非急救服務,比如有患者骨折,雖然患者家裏有人但不知道怎麼抬,怕造成二次損傷,需要專業人員來抬,這並不是要人命的病情,只需要搬抬到醫院。應該像國外一樣按照用者付費的原則進行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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