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電視機自行拆封現破損
- 發佈時間:2015-12-01 09:3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池州訊 近日,池州市貴池區市場監管局秋浦市監所成功調解一起因為消費者購買電視機後自行拆封包裝發現電視機破損而引起的消費投訴。
日前,消費者林先生在貴池城區一家電賣場花2500元購買了一台某品牌液晶電視機,商家當天即派送貨員將電視送到其家中就回去了。林先生看新電視機放在家裏,性急地沒等安裝工前來就自行打開電視機包裝盒,發現包裝盒裏面的電視機右上角竟然破損了。林先生隨即打電話給送貨員説明電視機破損的情況,送貨員讓其聯繫商家。林先生又急忙與商家聯繫,商家答應第二天給予答覆。但等了幾天商家也沒答覆,林先生只好將電視機帶到該家電賣場要求更換,商家工作人員檢查後認為電視機是人為損壞,不予更換。協商無果後,無奈的林先生來到秋浦市場監管所投訴。
秋浦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接訴後,仔細詢問了情況,查看了林先生帶來的破損電視機,並預約了雙方當事人到場對該起投訴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雙方意見不一,商家一再強調,像彩電這類家用電器送貨到府後,一定要等專業安裝人員到府拆封安裝,如果消費者自己拆封了,就很難説清到底是産品原本有問題,還是消費者弄壞的,責任比較難界定。“電視原本就是要買的,我有必要存心弄壞再找商家退貨嗎?況且在購買過程中,並沒有人告訴我不能拆封。”林先生對商家的説法表示不能接受。
根據雙方提供的情況,已無法確認電視機破損是經營者送貨前就存在,還是消費者在自行拆封時造成的。“商家不得拒絕消費者對商品品質的驗證,雙方應當場驗貨,確認無誤後,商家應明確告知消費者不得擅自拆封。”秋浦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認為,“沒有開箱驗貨”是造成這起糾紛的主因,在本次消費過程中,商家並未明確告知消費者不得自行拆封,給後期糾紛留下隱患,應承擔一定責任。根據《消法》的有關規定,經過多次協商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商家同意給林先生更換一台同款同型號的新電視機。
在此,池州市貴池區市場監管局秋浦市場監管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商品交易時,一定要開箱驗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消費糾紛。對於高檔、貴重商品,消費者最好請專業人員安裝,以免引發糾紛造成損失。 (陸正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