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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公司可參與售電業務

  • 發佈時間:2015-12-01 03:36:2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施志軍)昨天,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正式公佈6大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根據6大配套文件內容,我國將逐步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將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建立優先購電、優先發電制度;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電力用戶可以直接與發電公司交易。售電側開放最為各方關注,被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是本輪電改的最大紅利。

  其中《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明確,售電側改革後,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不承擔保底供電服務的獨立售電公司三類售電主體可參與競爭。

  《實施意見》還明確,電網企業對供電營業區內的各類用戶提供電力普遍服務,保障基本供電,承擔其供電營業區保底供電服務;發電企業及其他社會資本均可投資成立售電公司;擁有分佈式電源的用戶,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節能服務公司等均可從事市場化售電服務。

  對此,中宇資訊分析師關大利分析稱,“本次電改重點思路是引入社會資本,擴大改革範圍。因為只有社會資本加入改革當中來,才能逐步市場化。”關大利表示,當前國內發電機組已經出現過剩趨勢,部分電廠機組甚至處於停備狀態。隨著項目審批權的下放和火電業績四年來的好轉,預計裝機數量還會增長。所以,電力行業很可能成為另一個需要在供給側進行大力度改革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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