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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起訴三兒子 “常回家看看”要求獲法院支援

  • 發佈時間:2015-11-30 15:1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萬祥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30日訊(記者李萬祥)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兩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因不滿兒子逢年過節很少探望,甚至老人住院也不護理,一怒之下將三個兒子告上法庭,要求三個兒子承擔贍養義務的同時“常回家看看”。最高法30日公佈典型案例顯示,近日,五華縣法院成功調解了這起贍養糾紛,約定李伯、魏姨在3個兒子家輪流居住1年,由輪到同住的兒子照顧食宿,其餘兩個兒子每月不定期探望。

  李伯和魏姨共生育了3個兒子。2012年,3個兒子分家時,老人就與3個兒子簽訂合約,約定3子按月給付贍養費,如果老人住院,3子及家人必須共同照料。沒想到分家後不久,大兒子和二兒子就經常拖欠贍養費。最讓老人心痛的是,兒子們逢年過節很少來探望,就連老人生病住院時也不去醫院護理。

  2015年5月,李伯和魏姨一氣之下將3個兒子全部告到法院,要求補交尚未支付的贍養費,每月每人支付給兩老人各300元的贍養費,今後的醫療費用共同承擔並照顧護理,並要求輪流在3個兒子家居住,一年輪換一次,由輪到同住的兒子照顧生活起居,其他兒子每月不定期探望或問候至少4次。

  經法官耐心調解,李伯和魏姨與三個兒子達成協定,約定李伯、魏姨在3個兒子家輪流居住1年,由輪到同住的兒子照顧食宿,其餘兩個兒子每月不定期探望李伯、魏姨。

  “精神慰藉”入法,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常回家看看”確定為子女的法定義務,第14條和第18條分別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法官表示,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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