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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怪獸”卡位美能量飲料商

  • 發佈時間:2015-11-26 07: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以Monster Beverage為名的美國第二大能量飲料公司産品通常被國內消費者稱做“怪獸飲料”,近期這家企業遭遇到了入華前的煩惱。昨日,北京商報記者獲悉,美國怪獸飲料公司宣佈將借助股東可口可樂的平臺,于明年進入中國市場。然而去年一家來自上海的公司在國內市場推出了“怪獸”品牌能量飲料産品,且註冊了該商標,這無疑成為美國怪獸飲料公司最特殊的對手。美國怪獸飲料進入中國,不僅要面對紅牛、樂虎等勁敵,還要操心如何避免讓“名字相同、長相相似”的中國版怪獸飲料搶了客人。

  “怪獸”將入華

  説到能量飲料,消費者最先想到的是紅牛,相較之下,怪獸飲料在中國市場的知名度並不高。然而,在美國市場,怪獸飲料公司卻是僅次於紅牛、位居美國第二位的能量飲料企業。

  日前,怪獸飲料公司在召開三季度業績分析會議時,該公司首席執行官Rodney Sacks透露,計劃將於2016年上半年將怪獸飲料帶入中國內地市場。此外,Rodney Sacks還表示,就進入中國市場事宜,怪獸飲料已開始與可口可樂瓶裝商談判,洽談內容包括怪獸飲料在中國市場的生産與銷售,這也是去年可口可樂入股怪獸飲料公司後,雙方聯手開拓國際市場的開始。

  中國品牌研究院研究員朱丹蓬介紹,根據飲料配方和功能的不同,功能飲料也分為“重量級”和“輕量級”兩種。前者主要成分為氨基酸、維生素組合,含有一定量的糖分和少量的咖啡因,此類産品必須要獲得“健字號”,換句話説就是要通過國家保健食品註冊,保健功能為“抗疲勞”或“緩解體力疲勞”,例如紅牛、樂虎等産品均屬於此類。另一類為以脈動為代表的維生素飲料,被行業人士認為是“輕量級”,此品類飲料配方主要為水和維生素組合,並無保健功能。

  “從美國銷售的怪獸飲料看,成分中含有維生素、咖啡因,主打的也是抗疲勞的牌子,因此即便配方不同,但是進入中國後,怪獸飲料仍然會走‘重量級’能量飲料的路子,這也就意味著怪獸飲料要通過國家保健食品註冊後才能進入中國市場,它所面對的是以紅牛為首的能量飲料對手。”朱丹蓬稱。

  先發制人

  怪獸入華,競爭對手不乏紅牛、樂虎這樣的老兵,而讓人意外的是,中國市場上早已有“怪獸”品牌的能量飲料存在,這顯然成為美國怪獸飲料最特別的一個對手。

  北京商報記者發現,早在去年5月,一場別開生面的“怪獸能量登陸趴”産品上市發佈會宣告了怪獸飲料的誕生。該産品定位為植物能量飲料,主要由瓜拉納和人參提取物為成分,産品宣傳語為:帶給你更動感、更個性、更醇和更綠色的充電感受。“補充能量”這一點與美國版怪獸飲料異曲同工。除此之外,在産品外包裝上,中國版怪獸與美國版怪獸飲料也較為接近,以黑色和綠色為主基調,猛一看,很容易讓人誤認為是同一款産品。在電商網站1號店上,中國版怪獸飲料也有銷售,定價為280ml、24罐裝,每箱135元,分為罐裝和瓶裝兩種。

  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中國版怪獸飲料的生産商是曼斯特飲料(上海)有限公司,工商資訊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4年2月24日,註冊資本1500萬元,經營範圍為預包裝食品(不含熟食滷味、冷凍冷藏),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當北京商報記者致電該公司時,工作人員也確認:“怪獸飲料是我們公司所生産,我們的生産基地在山東和福建,除了能量飲料以外,還生産養生系列飲料。”該工作人員進而介紹,公司旗下産品正在招代理,招商範圍目前已覆蓋全國。此外,該工作人員最後確認,她所就職的曼斯特飲料(上海)有限公司與美國Monster Beverage沒有任何關係。

  另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商報記者從北京智慧財産權有限公司獲悉,“怪獸”這個商標也已被註冊,註冊單位正是曼斯特飲料(上海)有限公司。

  誰的“怪獸”

  曼斯特飲料(上海)有限公司有備而來,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郝俊波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按照《商標法》,該公司註冊了“怪獸”商標,且該商標也正在被合理使用,不算惡意搶注,因此應享受註冊商標帶來的權益,這也就意味著美國版的怪獸飲料進入中國市場,就不能使用“怪獸”二字作為産品名稱。

  “由於行業內的人士長期將Monster Beverage翻譯為怪獸飲料,因此有習慣性的問題存在,如果美國版的怪獸飲料在中國市場不能叫做怪獸飲料,會降低消費者的接受程度。此外,單從名稱上看,中國版的怪獸飲料確實會為美國版的怪獸飲料帶來混淆視聽的障礙,消費者很容易以為,這就是美國銷售的怪獸飲料,因此當進入中國市場,如何與中國版的産品做好區隔,是美國版怪獸飲料最大的挑戰。”有不願具名的飲料行業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稱。

  此外,對於外包裝上的相近,郝俊波進一步表示,如果進入中國市場之後,美國版的怪獸飲料認為中國版的産品從外觀上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權益,因為外包裝屬於專利的一種,在智慧財産權法的保護範疇。

  在上述不願具名的飲料行業人士看來,還未進入中國市場怪獸飲料就遇到了障礙,雖然中國版怪獸飲料還未在市場上形成一定的勢力,但是從名稱和外包裝上都會讓消費者産生混淆,而在中國版怪獸飲料已經註冊商標的背景下,美國版怪獸飲料的入華變得更加被動。

  朱丹蓬也表示,除了這個煩惱,美國版怪獸飲料還要面對紅牛、啟力、樂虎等強勁的對手。“畢竟在國內能量飲料市場,紅牛的份額就已經接近八成,能給怪獸飲料擠出來的空間不會太大。”

  關於如何應對中國版怪獸飲料的問題,北京商報記者也分別向Monster Beverage公司和可口可樂公司發去採訪提綱。可口可樂方面表示:“關於Monster Beverage 是否或何時在中國上市,目前還不方便透露。另外,關於國內怪獸功能飲料的資訊,我們會做進一步的了解和調查。”不過,截至發稿,Monster Beverage公司並未給出回復。

  北京商報記者 錢瑜 阿茹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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