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嫌孩子叛逆 起訴變更撫養權被法院駁回
- 發佈時間:2015-11-24 15:4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4日訊(記者李萬祥)夫妻協議離婚後,約定女兒跟隨母親生活,前夫支付撫養費。誰料,隨著女兒的長大,性格叛逆,因瑣事竟要喝農藥尋死,與母親的矛盾日益加深,母親無奈之下起訴至法院要求變更撫養權,改由前夫撫養。記者24日從最高法獲悉,日前,山東濟南市平陰法院經過審理,依法駁回了母親的訴求。
家住平陰的孫某與張某婚後生有一個女兒小潔。為了照顧家庭,孫某決定辭去工作,張某作為丈夫在外打拼,慢慢的對家庭和妻子的照顧也少了。由於缺乏有效溝通,兩人感情出現了問題,2006年7月兩人協議離婚,約定女兒小潔由孫某撫養,張某支付撫養費。
2013年7月,小潔因考試成績不理想,被孫某教育了一頓,結果沒想到小潔趁母親上班後,在家中喝農藥要尋死,幸虧鄰居發現及時,經過搶救脫險。作為父親的張某知道後,很是氣憤,並撂下話“如果孩子有問題就和孫某沒完”。此事之後,母女之間的矛盾更加激化,平時因瑣事經常發生爭吵。孫某感覺自己作為母親實在沒辦法讓女兒聽話,做為母親盡到了責任,為了讓孩子受到好的教育,現訴求變更撫養關係,由前夫張某撫養女兒小潔
庭審中,前夫張某表示不同意變更撫養關係,一方面女兒跟隨父親生活不方便,另一方面自己已經組建新的家庭,且生育一子,生活教育環境不利於小潔的成長。
法院審理後認為,這种家庭教育中家長與子女之間的矛盾,是每個家庭都會發生的,原告孫某應積極面對並妥善處理。為了小潔的身心健康,原告孫某、被告張某應共同擔負起為人父母的責任,在小潔的成長中共同承擔撫養教育義務,對小潔倍加關心呵護,而不是用變更撫養關係的方式互相推卸責任。因此對原告孫某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