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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飛單”成交偷雞不成蝕把米

  • 發佈時間:2015-11-23 06:34:13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周記

  文:記者李鳳荷

  最近記者採訪了兩個自行放盤的個案,他們因為各自的經歷都聲明“仲介勿擾”,其中一個甚至寧願給介紹出租成功的朋友發微信紅包,也不願意在仲介放盤。買賣雙方的自助交易被業界稱為“手拉手”,能有足夠信任十指緊扣,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態,成本最低“磕碰”最少。現實生活中“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最近,廣州市房地産仲介協會發佈了一個案例。海珠區王先生打算購買廣州市海珠區的某一小區物業,在仲介帶看6次之後,相中了其中一套房,由於真正的業主有放了把鑰匙在仲介公司,所以仲介帶看的時候王先生並不知道真正的業主是誰。為了省2萬多元的仲介費,王先生選擇跳過仲介自己私下裏找到了所謂的業主進行交易,在交完28萬元訂金後,所謂的業主拿著28萬元的訂金消失了,無法聯繫上了。這時王先生才發現業主是假的,不得不選擇報警,但擔心28萬元訂金已經血本無歸!不甘心的王先生選擇上房管局尋求幫助,無奈房管局也無能為力,傷心的王先生哭倒在房管局門口。

  對於許多二手房買賣雙方避開仲介公司進行交易的現象,是想節約費用而鋌而走險。業內人士認為為了盡可能避免交易風險,買賣二手房還是應該找仲介公司,特別是應當找一些可靠的口碑好的房産仲介公司來交易。 業內人士表示,現在二手房交易過程比較複雜,既要出具住房證明,繳納住房維修資金,還要進行網上放盤、網簽等手續,從簽訂合同到真正過戶至少需要一到兩天時間,很多要求買賣雙方同時在場,一旦雙方時間不湊巧,可能需要的時間會更長,這期間如果沒有仲介公司做擔保,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之後買方支付的定金很難保證。

  對於産權明晰的二手房來説,私下交易的風險主要在定金上;而對於有糾紛的房子,如果私下進行交易,很可能會出現錢已經支付,但是卻無法過戶的情況。譬如,某已購公房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已經去世,另一方將此房出售,買賣雙方私下進行了交易,但在過戶時卻發現過戶必須賣方夫妻雙方都要在場,而這種情況,如果通過仲介公司,他們會提前處理這一問題,將房子通過正常程式,先繼承給賣方一人,保證交易順利完成並進行買賣雙方過戶。假業主、假買家是房地産交易的兩大隱患,業主碰上假買家,付了三成首付然後就拿著業主的房産證過戶抵押給別人,四年前的“信用通”事件就是一個教訓;假業主拿了定金銷聲匿跡,本文的王先生就是一個苦主。如果買房賣房不想成為別人的教訓或是哭倒在房管局門口的苦主,大家還是選擇具備資質的仲介公司成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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