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吳秉澤 王新偉報道:貴陽市日前開出首筆環境空氣品質考核罰單,該市除修文縣以外,其餘各區(市、縣)和經開區,因未完成改善環境空氣品質季度目標而被罰款共計886萬元,其中花溪區因考核指標不降反升被罰318萬元,成為被罰款最多的區。
今年7月,貴陽頒布《環境空氣品質考核暨獎懲辦法(試行)》,正式對該市實施環境空氣品質考核,按照“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進行獎懲,試行一年。
根據考核獎懲辦法,貴陽市主要考核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PM10(可吸入顆粒物)、和PM2.5(細顆粒物)3項指標削減情況,考核權重分別為60%、20%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