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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11月20日新聞發佈會內容匯總

  • 發佈時間:2015-11-20 19:3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0日訊 今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發佈三項內容:一是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的若干意見;二是對華銳風電信披違法一案作出行政處罰的情況;三是對廣州穗富違規減持採取監管措施的有關情況(以上內容詳見官網要聞、證監會公告、新聞發佈會欄目),最後回答了記者關心的問題。

  問:廣州穗富違反證監會18號公告規定及其自身承諾,減持同大股份,引發市場廣泛關注。請問,證監會對此採取了哪些監管措施?

  答:2015年7月8日,我會發佈[2015]18號公告,要求即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2015年9月28日,同大股份公告稱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廣州穗富於9月間通過其管理的信託産品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陸續減持公司股份74.1777萬股,合計比例達到1.67%。

  經進一步核查,公司公告內容屬實。廣州穗富此次減持行為違反了我會[2015]18號公告中關於禁止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有關規定,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此外,廣州穗富於7月10日承諾即日起6個月內不減持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此次減持亦違背了其自身所作承諾。

  目前,我會擬對廣州穗富違規減持行為採取監管措施並已立案調查;同時已對廣州穗富違反承諾行為採取監管措施。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對廣州穗富實施限制交易措施,並對廣州穗富及其法定代表人予以公開譴責。基金業協會將對廣州穗富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下一步,我會將繼續嚴格執法,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規、違反承諾減持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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