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新規:T+2日須備足認繳款
- 發佈時間:2015-11-19 05:36:44 來源:今日早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滬深交易所擬對新股發行制度進行調整
“打新”新規:T+2日須備足認繳款
滬深交易所日前發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首次明確“貨到付款”的時間點為T+2日,而投資者3次打新中簽後未足額按時付款的一律納入“打新黑名單”。
根據證監會對新股發行制度的調整,滬深交易所日前下發了《徵求意見稿》,對取消預繳款後打新相關操作問題進行了細化。
《徵求意見稿》顯示,滬深交易所首次明確了在“貨到付款”打新規則下的付款時間點,其中明確規定“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簽後,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資金賬戶在T+2日(注:T日為申購日)16:00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
這意味著,投資者打新在T日按要求申購後,需在T+2日獲知中簽後需準備相應資金,而且是下午4點前資金到賬。在此之前,打新只要滿足市值條件,投資者都可以進行“白條”申購。
而在此前,投資者打新資金交付時間則為申購日的T日,也就是投資者在賬戶中像買股票一樣輸入申購新股數量,系統就會根據價格凍結投資者相應資金。該筆凍結資金直到T+2日公佈打新中簽結果後才解凍,在扣除中簽所需資金後,餘額退還,未中簽資金全部解凍。
與此同時,《徵求意見稿》還明確,在T+2日繳款時點,如果中簽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産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不僅如此,中國結算還將根據結算參與人(券商和資金託管銀行等)申報的投資者放棄認購數據,形成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的投資者名單,即市場上常説的“打新黑名單”。進入“打新黑名單”者,今後在參與網上新股申購時,中國結算將對其申購做無效處理。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只數計算。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即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申購併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均納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次數,不合格、登出證券賬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其中,券商定向資管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則一律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徵求意見稿》還表示,對於因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情況,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及託管人等)應當認真核驗,並在T+3日15:00前如實向中國結算申報。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
據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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