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築投資者保護體系需多方合力
- 發佈時間:2015-11-19 05:32:11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是涉及全社會的系統工程,各方要加強配合與合作,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構建保護體系
▲ 要形成投資者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的股票市場,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市場投資價值,同時堅持打擊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
11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對外發佈《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從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看,儘管近年來中小投資者保護環境不斷優化,股票投資者綜合保護體系加速構建,但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的制度體系仍需進一步完善。
推出多項具體措施
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曾在《保護中小投資者就是保護資本市場》一文中指出:“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僅是資本市場健康運作的內在要求,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途徑。在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歷程中,中小投資者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最新發佈的《一週投資者情況統計表》顯示,11月2日至11月6日我國滬深兩市新增投資者數量為30.02萬戶,其中自然人為29.92萬戶,非自然人為0.10萬戶。期末投資者數量累計達9651.63萬戶,自然人數量為9623.99萬戶,非自然人為27.64萬戶。
中小投資者佔比較大是我國資本市場的一個顯著特徵。業內人士表示,這類投資者在資訊、資金等方面都處於弱勢地位,且絕大多數證券投資者專業知識相對缺乏,容易産生跟風與殺跌等非理性行為,損害其自身利益。做好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對資本市場內在品質、運作效率和市場監管等都提出了許多新要求,迫切需要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資本市場需要一整套投資者保護機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一方面需要監管層加強入口管理,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在消費金融産品時,也需要根據投資者的投資目標、資産金額、風險偏好等因素設計服務策略,引導理性投資。”
今年以來,證監會先後出臺多項舉措,夯實投資者教育基礎,優化投資者保護環境。今年上半年啟動了“公平在身邊”專項活動,拓展電話服務功能,建立健全糾紛調解體系,投資者網站和投資者教育基地建設等。在證監會官方網站“投資者風險提示與防範”專欄加大證券投資教育力度,尤其是針對中小投資者關心的分級基金投資方法、股市投資風險警示詞條、投資風險案例等內容進行著重推介。
加強長效機制建設
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更重要的是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建立長效機制。2013年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發佈。
證監會加大長效機制建設力度。比如在宣佈重啟IPO的同時,還推出幾項舉措改革完善現行發行制度,其中包括制定懲戒機制、強化資訊披露、強化仲介機構責任要求等方面,均有利於進一步落實中小投資者保護的要求。
以攤薄即期回報補償機制為例,要求首發企業制訂切實可行的填補回報措施。公司董事、高管應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在招股説明書中做出承諾。
以監管保護為例,今年證監會先後組織“證監法網專項執法行動”,創新執法模式,打擊個案,遏制類案,彰顯監管部門肅清證券市場“毒瘤”的決心和穩定市場、修復市場、建設市場的信心;同時還出臺規定鼓勵上市公司分紅,強化上市公司對中小投資者的回報。
廣東省證監局接到多位投資者實名投訴,反映轄區內某證券投資諮詢公司開發薦股軟體,通過軟體向投資者宣傳誇大産品歷史業績,並“承諾一個服務期內收益可達20%”,其宣傳內容與實際收益明顯不符,嚴重損害投資者權益。通過暗訪、突擊抽查和全面現場檢查,廣東省證監局確認了上述違規薦股、違規宣傳行為。對該證券投資諮詢公司採取了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責令給予投資者10余萬元補償。
業內專家表示,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是涉及全社會的系統工程,要加強與各地方、各部門的配合與合作,建立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努力搭建“法律保護、監管保護、自律保護、市場保護、自我保護”的保護體系,推動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合力。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徐新明認為:“要形成注重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股市,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市場投資價值,同時堅持打擊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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