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增産權交易等服務類品目
- 發佈時間:2015-11-18 10:30:1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安徽省蚌埠市政府辦公室近日下發《關於印發2016年市本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新一期集採目錄延用此前貨物類、工程類、服務類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調高了傢具、專用材料等品目限額標準,同時新增産權交易、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産處置等服務類採購內容。
《2015年蚌埠市本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明確,貨物類採購中,傢具、專用材料、專用設備等的限額標準均為“單價在2萬元以上(含萬元),或批量採購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此次新發佈的集採目錄將其提高至“單項或批量採購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值得注意的是,較之上一年度服務類採購品目,2016年集採目錄增加了工程勘察、工程諮詢、工程檢測、産權交易、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産處置、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出租、特許經營權出讓採購。其中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産處置和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出租服務的限額標準為“評估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特許經營權出讓服務的限額標準為“出讓金額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
在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方面,新目錄延用了此前的標準。採購金額為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貨物類項目,單項金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設工程項目,或單項金額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系統整合、網路工程項目,以及採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服務類項目,均應實行公開招標採購。
該市強調,採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依法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限額標準以上貨物、工程和服務類項目,必須執行政府採購制度。採購人採購工程建設類項目,其招標投標程式按招標投標法執行。但屬於財政性或含有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工程建設項目,除招標投標程式外,其採購預算編制、計劃報送等應按政府採購法規定程式執行。此外,為形成批量採購規模,該市要求採購人按《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蚌埠市政府採購貨物類批量集中採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每季度申報一次批量招標;零星採購項目,可根據集採目錄的規定和政府採購網上商城的建設情況,進入網上商城採購。政府購買服務的目錄內容則按《蚌埠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