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5年全國環境統計業務培訓班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1-16 10:31:23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做好2015年環境統計年報工作,為十三五環保工作提供支撐服務,我部決定舉辦2015年全國環境統計業務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一)第一期:2015年11月16日至18日(16日報到)。
(二)第二期:2015年11月23日至25日(23日報到)。
二、培訓內容
(一)2015年環境統計工作安排及要求。
(二)新增報表及指標填報要求。
(三)環境統計數據審核要點及分析。
三、培訓地點
(一)第一期:環境保護部北京會議與培訓基地(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安河陽臺山路6號)。
(二)第二期: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培訓基地(國際學術交流中心,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匯金路(韶山路南段),長沙理工大學雲塘校區東門內)。
四、參加人員及分期安排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環境統計負責人1名,技術人員1名。其他各省、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局)環境統計負責人1名,技術人員1名,及所轄地市環境保護局的環境統計人員各1名。
(一)第一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山東省、河南省、江蘇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西藏自治區。
(二)第二期:上海市、重慶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海南省、貴州省、雲南省。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培訓由環境保護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主辦,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承辦。
(二)請各省級環保部門做好本地區參加培訓的組織工作,並於2015年11月10日前統一將培訓班報名錶(見附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郵箱:cnemcln@vip.163.com。
(三)培訓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學員往返交通費用由派員單位承擔。
(四)第一期培訓班有班車在安河橋北地鐵站接站,接站時間10點、14點、16點、18點、20點。第二期培訓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環境保護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
週游:(010)66556878,18510248668
(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白煜:(010)84943177,13717761111
封雪:(010)84943196,13501174663
(三)環境保護部北京會議與培訓基地聯繫人(第一期)
劉繼元:(010)58719866,13683071512
(四)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培訓基地聯繫人(第二期)
瞿覺:(0731)85622928,13873116443
附件:2015年環境統計培訓班回執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11月2日
抄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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