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企告京東侵權案半路撤訴 另一被告企業被判賠208萬
- 發佈時間:2015-11-16 07:55: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知名原汁機生産企業南韓惠人公司認為京東商城上銷售的某款原汁機産品侵犯了公司的專利權,遂將京東和一家青島企業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共計300萬元和合理支出9萬元。近日,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一審判決,判決青島企業停止侵權,並賠償208萬餘元。
原告圖們惠人電子有限公司稱其是世界上最大的原汁機生産企業,是南韓惠人公司在中國大陸設立的原汁機生産企業。原告法定代表人金煐麒是ZL200780001269.X號“榨汁機”發明專利權人,其授權原告獨佔使用該專利並進行維權。
原告于2014年發現由被告青島漢尚電器有限公司生産並在“京東商城”銷售的三個型號的原汁機産品落入該專利保護範圍,涉嫌侵權。原告遂分別提起三案訴訟,請求法院分別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被告青島漢尚電器有限公司每案各賠償損失100萬元及合理支出3萬元。在本案隨後的開庭審理中,原告撤回了對被告北京京東參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被告青島漢尚電器有限公司辯稱其涉案原汁機産品的構造與功能與上述專利並不相同,未侵犯上述專利權,對原告索賠亦不認可,並認為上述專利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有歧義,即使存在侵權,也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
經過技術對比,法院認為被告青島漢尚電器有限公司生産並在“京東網上商城”銷售的三個型號的原汁機産品包含了涉案專利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落入了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構成了對涉案專利權的侵犯。
青島漢尚電器有限公司未經圖們惠人電子有限公司許可,製造、銷售了侵犯涉案專利權的三款涉案産品,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鋻於各方當事每人平均確認“京東網上商城”已停止銷售涉案産品,且圖們惠人電子有限公司撤回了對北京京東參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法院對此不持異議。
昨天上午,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做出三案一審判決,均判令被告青島漢尚電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名稱為“榨汁機”的發明專利權的行為;並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合計208萬餘元。(記者楊鳳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