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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法院曬“老賴”:有錢不還日子難過

  • 發佈時間:2015-11-15 10:17:4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青島11月15日電(記者張旭東)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山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自2013年至今已公佈14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累計公佈1.88萬餘個“老賴”資訊。迫於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部分“老賴”履行義務,執結標的總額1.7億余元。

  “經常有當事人向我們抱怨,説被申請執行人開著名車,出入五星級酒店,但就是不還錢。”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綜合處處長周洪溪説,“‘執行難’多年來一直困擾著法院工作,為最大限度保護申請人執行人利益,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從2013年10月開始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利用各方力量監督和限制‘老賴’。”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佈,併發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産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等單位或部門,同時寄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政府採購中心等,使失信被執行人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亓旭岩介紹,法院還運用刑事處罰、限制高消費、強制措施、財産申報等反規避執行措施,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懲戒。自實施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制度以來,青島法院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移交公安機關審查72案,立案偵查24案30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5案5人,判處緩刑6案7人。

  此外,24名失信被執行人得知將被以拒執罪移交公安機關後履行了義務。青島法院還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1474名,罰款158名120萬元。

  從2015年3月開始,青島法院在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全國範圍內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的基礎上,探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利用單位公款高消費,已成功從機場攔截拘傳回失信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3名,順利執結3起案件。

  在一起民間糾紛案中,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分期償還30萬元涉案本金和相關費用,但被執行人未按和解協議履行,法院于2014年6月將兩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被執行人急切找到法院,表示其幾天后有急事需乘坐飛機,請求法院儘快將其從失信名單中刪除。被執行人自2014年8月起開始陸續償還本案欠款,並於2014年11月全部履行完畢。付清欠款後,法院依法將其在失信人名單中遮罩。

  自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實施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制度,已有1156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1075案,505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44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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