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供電“雙保險”把好安全施工關
- 發佈時間:2015-11-16 03:29:39 來源:大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趙強 王憲才 左豐岐 報道
本報萊蕪訊 “老黃,10千伏線路測控屏上與運作設備的隔離措施不清晰,容易誤碰運作設備,請通知運作人員增加措施。”11月2日,在35千伏黃莊站10千伏分段間隔停電現場,萊蕪供電公司變電運檢室現場監護人員張孝利向萊蕪魯能開源電力建設有限公司現場工作負責人黃憲才提出整改要求。
“這是實行工作票‘雙簽發’、作業過程‘雙監護’的的典型場景。”據萊蕪供電公司趙強介紹,“雙簽發”“雙監護”是萊蕪供電公司為加強承發包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對每一項承發包項目,項目承包單位和設備檢修單位要分別簽發工作票,分別落實現場安全監護措施,雙方承擔相同的安全責任。
今年以來,萊蕪供電公司結合相關要求,印發了《承發包項目“雙簽發”、“雙監護”13項安全管控措施》,明確了變電、線路工作票“雙簽發”的範圍,現場作業“雙監護”的範圍,“雙監護”人員的任職資格、權利、工作要求等,明確了“簽發”“監護”雙方的安全責任。萊蕪魯能開源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副經理宋健説,自從公司下發了“13項安全管控措施”,從工作票開具、施工方案、三大措施編審到現場安全監護都有設備檢修單位再次把關,有了“雙保險”措施,現在工作起來更安心也更得心應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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