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醫名人李廣海 被搶注為醫療商標
- 發佈時間:2015-11-13 07:00:20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物簡介
李廣海是佛山本地人,生於1894年,早年學醫,並在佛山開設醫館。抗日戰爭期間,在日偽統治的佛山,李廣海曾為對日作戰中的遊擊隊戰士及抗日軍民免費治療並秘密掩護。
新中國成立後,在其醫館的基礎上建成佛山市中醫院,李廣海曾任佛山市中醫院副院長、院長等職,于1972年去世,是佛山市民熟悉和敬仰的歷史名人。
繼李小龍、黃飛鴻等名人之後,已故的嶺南著名骨傷科專家、佛山市中醫院的創始人之一李廣海,其姓名也被一家與李廣海沒有任何相關的民營醫療企業搶注為商標。
佛山市工商局已及時向佛山市中醫院等“李廣海”公共資源相關的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目前市中醫院和李廣海的後人,正準備通過法律途徑,于“李廣海”商標的公示期內,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奪回該商標所有權。
法律界人士指出,目前我國現行法律並未禁止使用姓名註冊商標,如果相關的利害關係人在商標的公示期內未能及時發現並採取救急措施,惡意搶注行為就將獲得合法授權。因此,律師建議從立法上對公眾知曉的人物姓名進行保護,未經本人或其繼承人同意,不得擅自作為商標註冊。
“李廣海”被註冊為醫療服務類商標
近日,一份由佛山市工商局發出的《公告商標搶注監測預警通知》(下稱《預警通知》)引起了佛山市中醫院和李廣海後人的高度重視。
該《預警通知》指出,他人在第44類等商品或服務上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的“李廣海”商標,已于2015年9月20日初步審定,並刊登于總第1472期的《商標公告》。佛山市工商局認為,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在一定的情況下,他人搶注的“李廣海”商標與佛山市中醫院等“李廣海”公共資源相關的單位在先註冊或在先使用的相關商標權利可能産生衝突,建議市中醫院等相關單位考慮是否需要對該商標提出異議申請,或採取其他應對措施。
據悉,目前正在公示的“李廣海”商標由佛山市美瑞科特醫院管理有限公司委託某商標代理公司註冊,其商品或服務類別為治療服務、理療、醫院、療養院、按摩、美容院等。據與該公司同一集團的佛山某民營醫院工作人員透露,該公司註冊“李廣海”商標,準備用在其旗下的一正骨醫院。
連日來,南方日報嘗試聯繫佛山市美瑞科特醫院管理有限公司,但該公司公開的聯繫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相關資料顯示,該公司公開的註冊地址為佛山市禪城區南堤路某住宅小區內的A座507房。當南方日報記者找到府時,A座507房內的一名住戶聲稱,目前A座507房只是該公司的員工宿舍,並沒有用於公司辦公。不過,這名住戶拒絕透露該公司的具體辦公地址。截至記者發稿,佛山市美瑞科特醫院管理有限公司仍未就註冊“李廣海”商標一事作 出公開回應。
李廣海後人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因“李廣海”的品牌屬於個人專屬,佛山市中醫院在註冊和保護該商標方面遵從了李廣海後人的意見。在接到佛山市工商局發出的《預警通知》後,佛山市中醫院方面也及時將此消息通知了李廣海的後人。
據悉,李廣海的子孫分佈海外、香港等地,也有子孫從事醫療行業,李國韶就是其中之一,目前在佛山市中醫院坐診。“李廣海在佛山乃至整個嶺南地區都有一定的知名度,我們不希望祖輩的名字被無關人等用作商業用途。”李國韶説,十多年前他和族人就已經意識到了“李廣海”這個名字的品牌價值,當時他們在制藥類對“李廣海”商標進行了註冊和保護。今年10月剛好過了商標的專用保護期,他和族人正在商議繼續申請進行保護。沒想到有人將“李廣海”搶注成醫療服務類商標。
佛山市美瑞科特醫院管理有限公司搶注的“李廣海”商標,其公示期截止時間是今年12月20日。由於時間緊迫,目前佛山市中醫院和李廣海的後人在緊急磋商後,已委託醫院的法律顧問,準備通過法律途徑向佛山市美瑞科特醫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異議。同時也在積極收集相關的證明材料,準備在該商標的公示期內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奪回該商標的所有權。
市中醫院將聯合李廣海後人保住“李廣海”商標
“如果‘李廣海’商標被他人搶注成功並用於醫療服務行業,將會給佛山市中醫院和李廣海的後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佛山市中醫院的相關負責人説,如果有人拿‘李廣海’這個商標去經營醫院,不知情的公眾可能會誤認為有“李廣海”商標的醫院是佛山市中醫院或李廣海的後人在經營。
上述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佛山市中醫院也有“李廣海跌打祛風膏”“李廣海跌打酒”等院內製劑在使用,且很受患者歡迎。雖然李廣海的後人之前曾經在制藥類對“李廣海”商標進行了註冊和保護,但商標類別有40多項,如果要全面保護“李廣海”這塊金字招牌,最好的做法就是將所有類別的“李廣海”商標都進行註冊。不過,此項工作是否由佛山市中醫院來做,還需待李廣海的後人統一意見之後才能確定,即使是李廣海的後人自己去註冊和保護,佛山市中醫院方面也將全力支援。
對此,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永平指出,根據《商標法》的規定,發現“李廣海”被他人搶注後,李廣海的後人可于該商標的公示期內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由國家商標局審查後作出是否予以核準註冊的決定。對已被搶注的名人姓名商標,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可以在五年內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
■連結
佛山市工商局已建立商標搶注預警機制
佛山市馳名商標眾多、歷史文化遺産豐富,無論是企業商標還是公共資源商標,一向是被搶注或被傍名牌的重災區。比如黃飛鴻、李小龍等名人的姓名以及著名歷史文化古跡南風古灶等,均已被搶注為商標。為此,佛山市工商局于2012年建立了預警機制,將400多個公共資源的名字和名稱列入監控範圍,一旦發現被他人惡意搶注為商標,馬上發出預警。截至目前,共發出了1445個預警和960份預警通知,成功搶回了“詹天佑”“南丹山”等商標。
佛山市商標戰略辦的相關負責人指出,在以智慧財産權為主要競爭要素的新形勢下,佛山企業,尤其是龍頭企業的商標保護意識還需要進一步提高,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鄭光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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