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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部門將聯合懲戒企業失信

  • 發佈時間:2015-11-11 07: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北京商報訊(記者 蔣夢惟)昨日,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其他36個部門發佈了《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業內表示,這也是登記制度改革後,我國出臺的最嚴企業信用監管辦法,這意味著今後企業出現失信行為,將面臨38個部門的聯合懲戒。根據《備忘錄》規定,公司即使只是被行政處罰,也有可能會影響辦理銀行貸款。此外,沒有履行法院強制執行的付給義務的公司高管,還有可能面臨不能購買機票、高鐵票等限制。

  “這個《備忘錄》的簽署,將讓企業切實明白‘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道理。”國家工商總局企業監管局局長馬伕舉例稱,比如一家企業出現了嚴重偷稅漏稅行為,但並沒有違反工商管理規定,此前由於資訊不通,稅務方面對企業的處理情況工商部門並不知情,聯合機制形成後,工商部門可按照企業嚴重偷漏稅來吊銷企業營業執照。

  對於《備忘錄》,馬伕評價稱,這並不是國內首次針對違法違規的失信企業進行聯合懲戒,但是卻是目前規模最大、領域最廣、涉及部門最多、具體措施最細的一次。所涉及的領域包括安全生産、旅行社、食品藥品、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和娛樂場所、演出、出版、電影、建築、證券期貨等30多個領域,共計90項具體措施。

  據介紹,這種企業信用監管是雙向的,既有工商部門依照其他部門提供的企業失信資訊對企業進行懲戒,也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失信資訊、其他部門依法在本領域內對經營活動採取的聯合懲戒措施,包括限制從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限制、擔任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限制部分高消費行為、限制參與工程招投標等1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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